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
這是一項發軔于基層的平安建設經驗。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1963年,伴著楓溪江的潺潺流水,“楓橋經驗”從浙江諸暨出發,向全國推廣。
這是一座矛盾糾紛化解法治化路徑上的里程碑。
“遇到矛盾糾紛,就近找‘綜治中心’”——2002年,諸暨楓橋鎮在全國率先建立鄉鎮綜治中心,之后浙江全省各鄉鎮普遍建立了綜治中心。
這是一張彰顯“中國之治”的“金名片”。
“推動矛盾糾紛化解‘最多跑一地’”——今年3月,“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規范化建設現場會”在福建廈門召開,對規范綜治中心建設進行了部署。當前,全國2848個縣級綜治中心投入運行,“到綜治中心能解決問題”已成為群眾口碑。
綜治中心是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推進平安中國建設的重要平臺,是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動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的重要載體。
各地各有關部門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部署,錨定“有牌子、有場地、有力量、有機制、有效果”的“五有目標”,聚焦場所設置、部門入駐、運行機制、督辦落實、信息化建設五方面規范化,扎實推進以縣級為重點的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截至8月初,化解矛盾糾紛128.5萬件,讓人民群眾的每一項訴求都有人依法辦,綜治中心在吸附化解矛盾糾紛中的作用逐步顯現.
解紛一站式
落子謀全局,布棋重棋眼。
回顧新中國成立以來的歷史,在“站起來”階段,我們黨更加注重安全;在“富起來”階段,我們黨更加注重發展;在“強起來”的新階段,則需統籌好發展和安全。
一個時期以來,全國各地著眼“發展”問題,建立了行政服務中心等實體平臺,為法人、自然人提供高效服務,做到了“最多跑一次”,促進了經濟快速發展。
時至當前,建立規范化的綜治中心成為統籌好發展和安全的重要抓手,實現“讓老百姓遇到問題能有地方‘找個說法’”,切實維護社會大局長期穩定。
2019年1月,黨中央印發的《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首次規定設立省、市、縣、鄉鎮(街道)綜治中心,明確“綜治中心由同級黨委政法委員會和鄉鎮(街道)政法委員負責工作統籌、政策指導”。
黨的二十大提出,在社會基層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完善正確處理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機制。
2024年12月,加強新時代政法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以縣級為重點加強綜治中心建設,讓人民群眾“最多跑一地”化解矛盾糾紛,并同步加強綜治中心信息化建設。
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重心在基層,力量也在基層。
目前,全國99.9%的縣級綜治中心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或“綜治中心”統一命名并對外掛牌。同時,全面落實《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推動各地加強向黨委請示匯報,全部明確縣級綜治中心在同級黨委領導下,由同級黨委政法委負責工作統籌、政策指導,切實把黨的領導政治優勢轉化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強大效能。
天之大務,莫大于恤民。
各地縣級綜治中心主動適應化解矛盾糾紛的需要,普遍設立群眾接待大廳和綜合受理窗口,實現對群眾各類訴求的“一站式受理、一攬子調處、全鏈條解決”。
廣西、河南等地針對部分綜治中心場所設在機關樓內、群眾辦事不方便的問題,堅持“盤活資源、舊物新用”,通過利用閑置場所、國有臨街房屋置換等方式加快建設進度,確保綜治中心交通便利、方便群眾。
湖北武漢、廣東廣州、甘肅蘭州、內蒙古阿拉善等地加大綜治中心宣傳推廣力度,面向社會公開綜治中心辦公地址和電話,推動實現“路標可見、網絡可查”,在網絡平臺上線綜治中心導航地圖,方便群眾一鍵精準直達。
通過綜治中心搭建平臺,充分整合各類資源力量,既方便了群眾,實現“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地”,又改變了過去各部門力量分散、單打獨斗的問題,讓群眾真切感受到“平安就在身邊”。
今年以來,前往綜治中心“求解”的群眾絡繹不絕。他們去的時候,往往帶著相似的疑問;走的時候,又總帶著相似的結論——這里真能解決問題!
協作一扇窗
針對轄區產業工人基數大、勞資糾紛多發的情況,設立勞資糾紛調處工作室,建立“人社+法院+公安+鄉鎮(街道)”的多元聯動化解模式,成功化解勞資糾紛270余起,涉及金額3.2億元;
針對城區樓盤小區多、物業糾紛多發的情況,組織法院、公安、住建、物業協會等部門入駐,設立物業糾紛調處工作室,成功調處物業糾紛355件,全縣物業糾紛警情同比下降25%;
針對當前離婚案件多、婚戀家庭糾紛多發的情況,設立婚戀糾紛調處工作室,整合婦聯、法院、民政、心理咨詢等力量,重點關注重復報警、法院“案結事未了”的婚戀糾紛,加強釋法說理和心理疏導。今年以來,長沙縣命案同比下降46.8%,因婚戀家庭糾紛引發的命案零發生;
……
湖南省長沙縣綜治中心堅持“綜治中心搭臺、入駐部門唱戲”,充分發揮各入駐部門積極性,健全完善“行業問題行業解、專業糾紛專業調”的工作機制,提升綜合解紛質效。
不僅在長沙縣,縱觀全國,各地縣級綜治中心紛紛推動調解組織、行政主管部門、審判機關、法律監督機關、群團組織、社會力量等各方面解紛資源入駐、輪駐,“攥指成拳”形成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的整體合力。
在天津、內蒙古、吉林、江蘇、山東、廣東、甘肅、新疆等地,公檢法司和信訪等常駐部門的入駐率已全部實現100%。
新疆針對解紛力量分散等情況,把所有縣級單位的信訪接待窗口、訴求反映接待窗口全部整合進駐綜治中心,平均入駐部門達20多個,各單位一律不再保留接待窗口,真正實現了群眾化解矛盾糾紛“只需跑一地”。
內蒙古包頭構建“組織領導、任務落實、協作配合、隊伍建設”部門考核框架及“紀律、能力、態度、協作”個人考核維度,由紀委監委對入駐部門實現工作效能評估全覆蓋。
河南鶴壁實行“雙評雙考”機制,由訴求群眾和所入駐的綜治中心作為主體,通過網絡平臺或者手機短信對事權部門和工作人員進行評價,推動入駐部門積極依法履職。
眾擎易舉,踔厲同行。眼下,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的進程走出了兩條曲線:
一條攀援直上——公、檢、法、司和信訪、人社等常駐部門入駐率已達80%至90%,住建、衛健等輪駐部門入駐率均達60%以上,調解組織入駐率達100%。
一條顯著下行——2025年上半年,社會大局保持穩定,全國刑事、治安案件同比分別下降11.6%和1.1%,命案數同比下降8.8%,未發生影響惡劣的極端案件,“有矛盾糾紛到綜治中心”已成為社會共識。
流轉一張圖
“您好,我是‘綜治小新’在新城區綜治中心‘一站式’幫您化解糾紛……”走進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綜治中心,迎面而來的全息數字人客服和智能導辦機器人提供實時響應的AI智能咨詢導引服務。
“我們針對矛盾多發的拆遷征收、涉法涉訴、勞動人事、行政爭議、物業糾紛、交通事故賠償以及綜合類矛盾糾紛等7個領域,分別細化‘流程圖’,逐一明確責任主體、時限要求、處置方式和銜接路徑,讓群眾‘看圖辦事’,讓干部‘按圖履職’。”新城區綜治中心負責人介紹說,該中心建立了案件“接辦、交辦、商辦、督辦”的全程跟蹤運行機制。
實踐探索中,各地大力加強綜治中心機制建設,充分運用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法律監督等法律手段,在法治軌道上實現定分止爭。同時按照矛盾糾紛化解法治化“路線圖”,科學設置引導受理區、多元化解區、指揮調度區等區域,通過物理空間的合理布局,讓老百姓在綜治中心一目了然、順暢辦事。
福建省漳州市長泰區綜治中心持續深化探索矛盾聯調聯處工作模式,充分發揮統籌協調的平臺作用,通過將矛盾糾紛定訴求類別、定辦理部門、定辦結時限,推動各入駐部門形成合力,實質化解矛盾糾紛。同時建立“96111矛盾糾紛調解服務熱線”,為群眾提供24小時矛盾糾紛調解服務。
江西健全落實分類流轉機制,突出綜治中心牽頭統籌協調的平臺作用,準確研判區分受理主體和層級,按“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分類流轉導入相應辦理程序,并向辦理部門發放轉送交辦單,確保每項訴求都“導得出”“接得住”。
貴州省級統一制定“首接首辦、分流轉辦、協調調度、研判預警、限時辦結”等制度,并嵌入綜治信息平臺剛性運轉。對已調解但未成功事項,提示運用仲裁、行政復議、簡易速裁等法治化方式化解,今年以來發出提示函8117份。
天津、山東等地針對有的矛盾糾紛在窮盡法律手段后仍未化解、可能存在風險,依托綜治中心推行“三色”預警管理,對其中高風險的矛盾糾紛予以“紅色”預警,及時明確責任單位。
職能和力量的編程整合,并非簡單做“加法”,而是以運行機制優化定分止爭提升質效,實現社會治理模式的系統性重塑。各地紛紛著力在規范完善綜治中心運行機制上下功夫,確保平臺權責明晰、運轉順暢。
——在人員管理上,93.6%的綜治中心建立日常管理制度。
——在統一受理上,81.5%的綜治中心建立受理告知單制度。
——在分類流轉上,88.8%的綜治中心建立與入駐部門業務協同對接機制。
——在依法辦理上,87.9%的綜治中心建立按照法治化“路線圖”依法辦理機制。
——在閉環管理上,84.7%的綜治中心建立“工作提示函”“風險預警函”機制。
大江南北競帆弄潮。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各地不斷以更多探索性、創新性、引領性的成果,助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從“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的步伐更加鏗鏘有力。
督辦一條線
聚焦“接單”——將線下走訪、線上匯聚的各類矛盾糾紛全量錄入信息平臺,通過身份證號碼等索引自動生成“一案一碼”;
聚焦“派單”——準確研判區分受理主體和層級,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分類流轉導入相應辦理程序,并向屬地或入駐部門發放轉送交辦單,確保受理的每個矛盾糾紛綜治中心都“導得出”,辦理部門都“接得住”;
聚焦“管單”——根據矛盾糾紛法定辦理時限,分門別類開展超時提醒,建立“1、5、30”督辦跟蹤機制。對臨界辦理期限前1天的,向辦理單位發放提醒函。對超出辦理期限5天的,發放督辦函。對超出辦理期限30天的,重點督查;
聚焦“評單”——矛盾糾紛事項辦結后,由辦理部門向當事人發放辦理結果告知書或法律法規規定的文書,并及時反饋綜治中心。通過手機短信、網絡留言等方式由群眾對辦理部門打分評價,督促入駐部門依法履職;
……
今年以來,遼寧省盤山縣綜治中心建立完善了“接單、派單、管單、評單”的閉環管理運行機制,依托信息化手段,對矛盾糾紛實行“一案一碼”管理,讓群眾“可視、可查、可溯”。
實踐探索中,各地發揮綜治中心的督辦落實職能,加大對群眾訴求辦理程序、化解結果的跟蹤掌握、全程督辦,對每一件矛盾糾紛“一盯到底”。
云南打造綜治中心運行閉環鏈條,對受理交辦的矛盾問題和風險隱患,實時了解掌握辦理情況,對疑難復雜和可能激化演變的,及時組織開展風險評估,梳理形成“突出矛盾問題風險隱患清單”,統一制發“督辦通知書”,推動責任單位、責任人逐一落實化解責任。
河北雄安探索建立綜治中心考評指標,要求法定程序分流準確率大于90%,調解協議司法確認率大于70%,群眾滿意度大于85%,同時規定對“應導未導”“超期未結”的辦理部門通報批評,扣減年度考核分數。
安徽蚌埠創新工作督辦機制,通過及時跟蹤問效推動入駐部門依法履職,事項辦結周期由原來的30天左右縮減到10.4天。
數字無言,卻最有力:今年3月底以來,全國縣級綜治中心化解矛盾糾紛128.5萬件,其中通過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法律監督方式化解的分別占71.6%、4.2%、0.1%、1.8%、15.8%、0.2%,通過信訪三級辦理程序依法化解的占3.9%。
融合一塊屏
信息化是推進矛盾糾紛化解法治化的重要支撐。
以省為單位建設統一的綜治中心信息平臺,統一數據標準和技術標準,逐步在省域內實現相關職能部門數據橫向聯通,省市縣鄉縱向貫通,各類矛盾糾紛、社會治安數據全量匯聚……
各地聚焦信息系統多頭建設、數據聯通共享難等問題加大破解力度,從“人反復跑”到“數據跑腿”,推動綜治中心信息化建設的規范化,進而推動矛盾糾紛化解資源從“物理整合”向“化學反應”躍升。同時,還依法加強數據比對碰撞,為重大風險動態研判、預測預警、應急處置等提供技術支撐,從“被動響應”轉向“主動破題”,努力將矛盾糾紛止于未發、防于未然。
湖南按照“省級主建、市縣主用”的原則,打造“一平臺、兩體系、多應用”總體架構的“全省綜治一體化信息平臺”。構建綜治數據、業務流轉“兩個基礎支撐體系”,融合社會治安風險預警防控、矛盾糾紛調處、平安地圖等“多個業務應用”,實現全省綜治基礎數據、業務數據共享交換和跨地域協同。
廣東立足本省實際,采取“省級總平臺、市縣分賬號”的方式,由省級牽頭研發全省“粵平安”綜治中心業務系統提供各市縣使用。目前已覆蓋全省19個地市,開通賬號30149個,有效推動了數據共享、系統互通和業務聯動,大大減輕了基層重復錄入數據的負擔。
甘肅將12345政務服務熱線、矛盾糾紛類警情、民商事案件等數據信息匯入平臺,推進平安甘肅信息化管理平臺建設。
治理之道,在順民心;平安之要,在得民意。
當我們以哲學視角審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深層邏輯,會發現綜治中心的規范化建設,正在悄然完成一場從“管理”到“服務”的范式創新。
根本固者,華實必茂;源流深者,光瀾必章。
綜治中心已成為多元解紛“終點站”、為民服務“橋頭堡”,有力拓展了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時代內涵,提升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