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
佐某在阿瓦提縣從事家政服務行業。今年9月,佐某和同事接單,為雇主米某打掃房間,她在米某家的花瓶里發現大量黃金首飾,便心生邪念。 可工作時同事一直和她在一起,不好下手。她便趁著中午獨自外出吃飯時,帶走了米某家的鑰匙,在鎖具維修店配了一把。 拿著配好的鑰匙,佐某并未急于下手。而是連續三天在米某家附近蹲守,記錄其上下班時間。 4天后,佐某確定米某家中無人時,帶著鑰匙潛入米某家中,把花瓶里的黃金首飾全部盜走,慌亂中,她忘記關門。下午,米某下班時發現家中房門被打開,于是報警。警察到來前,她四處查看后發現黃金首飾盡數丟失。 公安機關通過小區公共視頻鎖定犯罪嫌疑人佐某,并將她抓捕歸案。佐某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經過,經鑒定,被盜黃金首飾價值12萬余元。 今年9月,阿瓦提縣人民檢察院以佐某涉嫌盜竊罪向阿瓦提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應予依法懲處。鑒于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愿認罪認罰、主動歸還贓物并取得被害人諒解等情節,判處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2000元。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進一步闡釋了“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具體標準。在此基礎上,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結合本地區的經濟發展狀況和社會治安狀況,也確定了更為具體的執行數額標準。具體而言,盜竊公私財物數額滿5萬元但不到30萬元的,應被認定為“數額巨大”,并依據相關法律條款進行量刑和處罰。 法官提醒 家政人員在提供服務過程中切莫抱有僥幸心理,竊取他人物品,對家政服務行業而言,應加強行業自律,規范從業人員職業操守,保障雇主權益。廣大居民在家政服務人員服務期間也應做好監督工作,條件允許的可在家中存放貴重物品的關鍵區域安裝攝像頭,服務完成后及時清點家中貴重物品,尤其是隱蔽區域存放已久未檢查的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