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
新疆平安網訊 近日,烏蘇市人民檢察院成功辦理2起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民事公益訴訟案。
2010年—2015年間,以木某、努某等人為首的盜墓團伙,在烏蘇市某地非法盜掘古墓葬2處。
經查,這2處古墓葬均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其中一個被盜古墓葬形制獨特、結構復雜、體量較大,經鑒定為春秋戰國時期的古墓葬,具有豐富的文化內涵和重要的遺產價值。墓葬主體因盜掘活動遭受嚴重破壞,墓葬內部結構及隨葬品等嚴重受損。
因該案已過刑事追訴時效,該院依法對相關責任人做出相對不起訴決定。但為保障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烏蘇市人民檢察院決定對這兩起盜墓案件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追究7名被告民事賠償責任。
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分院依法審理后,支持了檢察機關的訴訟請求,判處7名被告承擔考古發掘、文物修復及生態修復等費用共計5.47萬余元,并在地區級媒體向社會公開道歉。目前,7名被告已履行賠付義務并公開道歉。
該案的成功辦理對于保護古墓葬和文化遺址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對營造共同保護文化遺產的社會氛圍具有積極意義。烏蘇市檢察院將立足檢察職能,繼續深入開展“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專項監督,為文物和文化遺產的傳承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