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
新疆平安網訊 記者11月12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在最高法環境資源審判庭成立十周年之際,最高法深入總結生態環境司法保護(修復)基地建設成效和經驗,從全國法院推薦的60多個樣本中,評選出各具特色的10個示范性保護基地作為環境資源審判十年成果展示。
本次評選出的10個示范基地分別為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區人民法院一體化生態修復示范基地、福建龍巖生態修復司法實踐基地、內蒙古環境資源司法保護教育基地、新疆哈密鐵路運輸法院司法生態修復基地、山西赤泥庫生態修復示范基地、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生態環境替代性修復賠償資金使用(野生動物救助)基地、湖北花香水岸生態保護司法警示教育基地、上海市中華鱘自然保護區中華鱘夢園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基地暨環境資源巡回審判點、河南淅川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核心水源區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基地、河北省懷來縣人民法院生態司法教育體驗中心及增殖放流司法保護基地。
據介紹,這10個生態環境司法保護(修復)示范基地的設立和利用,涵蓋“從山頂到海洋”不同類型自然環境、生態系統的保護需求與特點,集中體現了人民法院堅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理念,落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要求,一手抓辦案、一手促治理的實踐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