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

11月6日,記者走進沙雅縣古勒巴格鎮阿克艾日克村村民西日艾力·買買提家,一抹暖陽灑在院落里,一場村民議事會正在舉行。
“今天邀請大家來開會,主要商量胡楊廣場的治理問題。”西日艾力說。
西日艾力是阿克艾日克村“法律明白人”,他家也是“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2023年年初,西日艾力向村委會申請,將自家小院打造成“小院議事廳”,邀請村民們定期到小院學法、議事。
胡楊廣場在阿克艾日克村村口處,里面有一大片胡楊林,一直是村里的“顏值擔當”。
村民艾則孜·艾合買提的家在廣場對面,他第一個發言:“廣場上到處都堆放著樹枝、木頭,還有車停在里面,早該整治了。”
“對,我們也同意整治。”來參會的村民紛紛表示贊同。
“這里有一組照片給大家看看。”西日艾力點開手機相冊里的照片。
記者看到,照片中,胡楊廣場里有一片金黃色的胡楊林,而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胡楊林周邊田地里,凌亂地堆放著農具、農機、肥料等。
“你看看,這些東西放這里,既影響美觀,又存在安全隱患。”西日艾力憂心地說。
村民艾海提·艾合買提從一張照片中認出,那堆核桃樹的樹枝正是自己放的。他說:“我家的地就在廣場旁邊,放點東西不違法吧?”
“這個問題問得好,在廣場上擅自堆放私人物品、亂停車,屬于違法行為嗎?我來給大家普普法。”西日艾力胸有成竹地說。
原來,西日艾力早有準備。會前,他剛參加完自治區深化“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培訓班。培訓期間,他將村民們此前反映的土地邊界糾紛、婚姻家庭糾紛、鄰里糾紛梳理出來,向專家咨詢每一個問題所適用的法律條款,并一一記錄在筆記本上,廣場上是否能堆放私人物品這一問題,也已經有了答案。
“在廣場上亂堆亂放物品、亂停車都屬于違法行為。?”西日艾力說,堆放的雜物如果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消防車通道,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和第六十條的規定,將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停放機動車。胡楊廣場的人行道并沒有施劃停車泊位,在那里停車是違法行為。
“有道理,堆放的樹枝萬一著火,后果不敢想。”“好多車就停在廣場入口,影響大家出入。”“村規民約里也說了,不允許在村里的公共場合堆放物品。”村民們你一言我一語地討論起來。
阿克艾日克村第一書記丁豪也參加了當天的議事會,他補充道:“胡楊廣場是咱們村的公共場所,每一個村民都有義務愛護設施、維護衛生、遵守秩序、保護環境,積極參與廣場志愿服務活動。”
綜合村民們的意見,議事會初步形成胡楊廣場治理方案:由村“兩委”班子帶頭,黨員和村民代表組成志愿者服務隊,清理廣場上亂堆亂放的廢棄物,私人農機、農具由各家認領。
艾海提主動要求加入志愿者服務隊,散會后,他和其他志愿者們回家拿上工具,來到胡楊廣場忙碌起來。掃地、清垃圾、搬農具……兩小時后,胡楊廣場煥然一新。
看著胡楊廣場恢復往日的景象,艾則孜長舒一口氣,他告訴記者:“以后我和鄰居們又可以去廣場散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