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
寫在勞動法頒布30周年之際
30年前,1994年7月5日,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勞動法。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全面系統規范勞動關系、規范勞動用工行為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在我國勞動法治建設史上乃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史上都具有里程碑意義。
30年來,勞動法有效保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在實現勞動關系法治化建設、助力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實踐表明,勞動法是一部方向正確、理念先進、體系完備,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符合我國國情的重要立法。
“紀念勞動法頒布30周年學術研討會”近日在京舉行。本次會議對下一步如何推動勞動法高質量施行、推進完善我國勞動用工法律制度、加快勞動法典編纂等進行了展望。
歷經30余稿
“勞動法草案從1979年開始起草,到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歷經30余稿。可以說,勞動法的起草制定過程,深刻體現了改革開放初期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歷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社會法室副主任施春風說,勞動法為我國經濟社會長期持續穩定發展發揮了重要的法治保障作用。
在施春風看來,勞動法最為突出的保障作用之一,體現在該法確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勞動基本制度。通過制定頒布勞動法,深入總結改革開放后由“計劃經濟體制下用工分配制度”向“市場經濟體制下合同用工制度”進行深刻調整的改革成果,建立統一的勞動力市場用工規則和勞動標準,推動市場逐步在人力資源配置方面發揮決定性作用,為勞動力自由流動提供了制度空間。
“這不僅充分體現黨的十四大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方向要求,也為進一步鞏固和推進勞動領域用工制度改革進程,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施春風說。
勞動法的另一個重要作用體現在構建了和諧勞動關系,為實現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長期穩定“兩大奇跡”創造了有利條件。
“勞動法以維護勞動者權益作為立法目的,對合同解除、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執法監督、勞動爭議等作了系統規定,把勞動關系的建立、運行、監督、調處的全過程納入法治化軌道。”施春風說,實踐證明,以勞動法為根基的勞動用工規范體系,對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維護改革與發展兩個大局等發揮了重要作用。
進入快車道
勞動法為我國勞動領域后續立法奠定了扎實基礎,指明了加快構建勞動用工規范體系的立法方向。
此后,與勞動法相匹配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陸續頒布施行。特別是2007年被稱為“勞動立法年”,多部法律集中頒布實施,有效填補了勞動領域立法短板空白。
目前,我國已形成以勞動法為基礎,以就業促進法、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社會保險法、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為主干,以《工傷保險條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行政法規、司法解釋、部門規章及地方性法規為補充的勞動用工規范體系。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勞動合同法、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產法、工會法等多部法律進行了修改完善,并作出關于批準《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1930年強迫勞動公約》、《1957年廢除強迫勞動公約》的決定等。前段時間,全國人大常委會還審議通過了關于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決定,為穩妥有序推進延遲退休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30年來,我國以勞動法為基石,積極推動勞動立法和實踐向前堅實邁進,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取得顯著成效。較為完備的勞動法律制度體系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與人民群眾日常工作生活息息相關,為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
仍面臨挑戰
“30年來,隨著勞動法的深入實施,一方面,職工的合法權益得到了更加有效保護,廣大勞動者在平等就業、自由擇業、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護、接受職業技能培訓、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等方面享有更充分的權利。另一方面,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等市場配置勞動力資源的機制也在凸顯制度優勢,企業用工活力被激發。”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社會委副主任委員譚天星說。
30年來,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法治建設深入推進,勞動關系也發生深刻變化,勞動法的制度建設面臨一些新的挑戰和問題。
譚天星指出,勞動法頒布實施后,國家層面基本勞動標準、企業民主管理、集體協商等領域的立法推進比較緩慢;勞動法的覆蓋范圍相對偏窄,一些特殊的用工主體等未能納入勞動法的保護之中;勞動法基于當時特定的歷史原因,更多追求對勞動者和企業的平等一體對待,未能實現對勞動者、企業等的分層分類規范。此外,面向數字時代的勞動法律制度還有一定的不適應性,特別是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的法律制度尚未建立。
“面對新形勢新挑戰,必須進一步深化認識,形成合力,加緊推進勞動法律制度體系的完善與發展。”譚天星說,應加快研究制定基本勞動標準法、企業民主管理、集體協商以及新就業形態領域的立法,補齊勞動法律的短板,持續完善勞動法律制度體系,提高勞動法律的體系性、科學性。
回應時代要求
回溯勞動立法的歷史,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副會長兼秘書長,中國社會法學研究會會長張鳴起認為,在當前我國勞動法治化建設進入新階段的背景下,要堅持守正創新,及時總結勞動法立法和實施中的經驗,結合經濟社會發展新階段的新特點,進一步推動勞動立法的完善以及司法的發展。
對于未來勞動立法的完善,張鳴起強調,要堅持問題導向,回應數字時代要求,聚焦新就業形態領域的突出問題,努力探索適應數字時代要求的勞動法律制度。
張鳴起還提到適時推動勞動法典編纂。
“法典化本質上首先是個體系化問題,法典只是體系化的具體表現形式,內容和精神的體系化才是法典化的實質。”張鳴起指出,在多年制度建設和理論發展的基礎上,應著眼未來勞動法的法典化,加快進行勞動法的理論和制度體系建構。可以考慮近期遠期相結合、系統規劃、循序漸進、重點突破、補齊短板的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