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
新疆平安網訊 10月14日,霍城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因丈夫私自安裝攝像頭引發的離婚糾紛案,成功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017年,伊某與達某登記結婚,婚后雙方和睦相處。但達某性格多疑,懷疑妻子出軌,在妻子不知情的情況下,安裝攝像頭監視妻子。伊某發現后,覺得丈夫侵犯了自己的隱私權,要求其拆除攝像頭。達某不同意,雙方發生激烈爭吵,導致感情出現裂痕。9月13日,伊某向霍城縣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與達某離婚。
10月14日,霍城縣人民法院法官古力給娜·努爾承辦此案后,耐心聽取雙方當事人的訴求,了解雙方產生矛盾的原因。在訴訟過程中,達某稱是為了安全才安裝攝像頭,并不是監視妻子,不同意離婚。古力給娜·努爾耐心勸解并釋法說理,表明私自安裝攝像頭的法律責任,雙方情緒有所緩和。達某同意拆除屋內攝像頭,為了家庭財產安全,保留院落內的攝像頭,伊某對此表示同意,二人重歸于好。
法官說法:
隱私權是自然人享有的一種基本人格權利,每個人的隱私權都應該得到尊重,夫妻之間也不能例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包括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等。未經女方同意,男方私自在房間里安裝攝像頭,侵犯了女方的隱私權,屬于違法行為。如果發現自己的隱私權被侵犯,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