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

9月29日,烏魯木齊市天山區人民法院舉行新聞通氣會,來自烏魯木齊市天山區九所中小學校的18名中小學生被聘任為該院“小小法治宣傳員”,200余名中小學生代表在現場見證。
活動現場,天山區法院和天山區教育局相關負責人為“小小法治宣傳員”頒發聘書,希望他們能在學生群體中發揮帶動作用,用自己的聲音傳播法治力量。
聘任結束后,天山區法院少年家事審判庭法官助理王彩燕就“不當‘熊孩子’、拒絕‘校園欺凌’、‘護蕾’防侵害”三個專題開展了法治講座,并與現場中小學生進行互動,通過宣傳教育短片,告訴孩子們既不要做施暴者,也不要當受害者和冷眼旁觀者,讓每個孩子都沐浴在法治陽光下。在場中小學生紛紛表示,今后將繼續學習法律知識,從自我做起,積極帶動更多同學做到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記者了解到,聘任中小學生擔任“小小法治宣傳員”,建立學生法治宣傳隊伍,發揮學生群體“橋頭堡”作用,成為學生群體的“發聲人”“帶頭人”是天山區法院“天平護蕾隊”司法工作的延伸,與法官擔任“法治副校長”形成了交互機制,標志著該院對未成年人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有了新載體、進入了新階段,是法治宣傳工作實踐中的新嘗試。
天山區法院副院長帕爾哈提·阿不來表示,聘任“小小法治宣傳員”是對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一次深刻實踐。天山區人民法院將持續發揮司法職能作用,不斷加強未成年人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增強法治教育實效,守護法治宣傳教育陣地,為法治社會培養忠實的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