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
合力做好“老有所養”這篇大文章
養老,是家事,也是國事;是一件大事,也是一件難事。
隨著人口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我國養老壓力進一步加劇。按照國家統計局2023年的數據,我國65歲以上的老年人人數達2.17億,占人口總數的15.4%,已進入深度老年社會。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完善發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政策機制。
國務院關于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和改進失能老年人照護工作情況的報告9月10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報告介紹了我國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情況、失能老年人照護工作情況,深入分析了面臨的問題和挑戰,并有針對性地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圍繞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重要任務,與會人員建言獻策,提出多方面的措施,提高老年服務行業專業化、規范化、現代化水平。
完善法治體系
實現“老有所養”,離不開法治保駕護航。
近年來,中國特色養老服務體系取得了明顯成就,養老服務規范化水平不斷提高,養老制度體系更加完備。以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為核心的養老服務法律制度體系已經建立。與此同時,養老服務監管越來越有力,相繼開展了提高養老服務質量、打擊養老詐騙等專項行動。此外,養老照護質量也更加標準化規范化,推動建立養老服務標準,出臺了29項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養老服務專門立法呼聲漸高。目前,養老服務法已列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
“要加快制定養老服務法,明確我國養老服務的范圍和原則、管理體制、各方職責、保障和監管措施等內容,為建設與人口老齡化進程相適應的養老服務體系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張勇委員說。
除了制定養老服務法,湯維建委員建議繼續完善我國的養老服務法治體系。比如,修訂勞動合同法,彌補低齡老年人再就業權益保障空白。修改民法典或制定單行法律,建立健全我國老年人監護制度,等等。
健全服務體系
農村獨居、留守、高齡、失能、無收入等老年人的養老照護問題,不容忽視。
報告提到,養老服務設施布局不合理,中心城區“一床難求”與郊區、農村地區養老床位大量閑置現象并存。
在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委員魏后凱看來,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一方面是沒有充分考慮老年人的需求,存在瞄準偏差。另一方面是財政資金對農村養老的支持方向與農民需求發生錯位,與農民居家養老需求脫節,而且收費明顯超過農村老年人的支付能力,這使不少農村集中養老設施成為農民消費不起的擺設。此外,農村養老設施運營成本較高,也導致建在農村的養老設施沒有真正有效利用起來。
近年來,各地養老資源主要集中投入在城市地區,農村居家養老服務短板突出,特別是一些經濟基礎薄弱地區,地方財政緊張,農村居家養老保障水平較低,居家養老服務供給明顯不足。有調查數據顯示,有的地方只有4%的村建有居家養老服務中心。
該采取什么樣的措施才能有效增強農村老年人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呢?
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委員耿遵珠建議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完善鄉鎮敬老院、村級幸福食堂和村級養老服務點建設。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引入社會資本,采取公建民營等模式,探索敬老院和幸福食堂社會化運營管理方式;鼓勵各地因地制宜發展養老產業,在建設用地上保障養老服務和養老產業發展與用地需求,加大金融稅收等政策支持力度,加強養老服務人才培養和引進工作;提高農村地區養老金保障水平,適當降低農村高齡老年人醫療保險自費繳費額度,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大病報銷制度;增加對鄉鎮衛生院和村級衛生室的投入,引進和培養具備老年常見病、多發病診療能力的醫護人員,加大老年人常用藥品供給。
“目前農村養老服務供給嚴重不足,且不能很好地與農民居家養老需求匹配起來。”魏后凱建議,建立以居家為主的農村養老服務體系,推動農村居家養老服務全覆蓋,有效滿足農村老年人吃飯、就醫、照護等多樣化需求。
滿足養老需求
居家養老服務好不好、優不優,關系著老年人能否居得安、養得好,是老百姓急難愁盼的關鍵事、緊要事。
根據中國老齡產業協會發布的中國居家養老產業發展白皮書(2021-2022)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底,中國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不足老年人口總量的1%。
“在我國,絕大多數老年人選擇居家養老。”張勇建議,完善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從長期護理、適老化改造、醫養結合等方面加強居家養老家庭支持。
程學源委員建議加大制度創新、政策供給的力度,出臺細化措施,鼓勵發展各種類型的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對運營主體、服務內容、服務對象、資金來源等不同類型的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進行分類管理,以滿足不同類型老年人的養老需求,做到精準可及。同時,建議對社區養老運營給予政策支持,盤活社會資源,引導扶持有資質有經驗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者個人,積極參與到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興辦和運營中來,激發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運營主體的發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