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
新華網和田9月14日電 近年來,新疆和田地區和田縣人民法院巴格其人民法庭以創建“楓橋式”人民法庭為契機,著力服務基層社會治理,在和田縣巴格其鎮的新疆核桃(和田)批發交易市場正式掛牌成立“央阿克”調解室,調處矛盾糾紛多起,促進了當地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近日,記者跟隨“近觀楓橋”網絡主題宣傳活動新疆行采訪團來到“央阿克”調解室?!把氚⒖恕痹诰S吾爾語中的意思是“核桃”。為了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和田縣人民法院巴格其法庭派出2名干警在“央阿克”調解室坐班,積極參與區域治理并開展常態化的普法宣傳。

當天記者便見證了“央阿克”調解室成功調解一起買賣核桃引起的經濟糾紛案件。
麥某購買了加某價值17345元的核桃,且已支付5345元,剩余貨款12000元至今未支付,加某多次打電話向麥某催要貨款被拒,加某向巴格其人民法庭遞交起訴狀。
承辦法官受理該案后,認為案件事實清楚、涉案金額小,在“央阿克”調解室約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由于雙方在訴前已積累了諸多怨氣,始終不能在賠償數額上達成一致。在充分尊重當事人意愿、平等協商、合理合法的基礎上,通過庭前調解、當事人面對面協商調解、背對背單獨調解等多種方式,承辦法官鼓勵雙方當事人充分表達自己的想法,在勸說中進行正面引導,細致耐心地釋法明理,逐漸消除了雙方當事人的抵觸情緒。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麥某同意當場用12000元現金還清欠款。
“央阿克”調解室始終堅持“能調則調”、“調判結合”的原則,充分維護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有效降低民事糾紛雙方的訴訟對抗性,充分發揮調解在社會矛盾糾紛化解中的重要作用,不僅提升了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也讓巴格其法庭在新時代發展中煥發出“楓橋”新的生機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