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

“非常感謝法院,拖欠4年的工資終于拿到手了。”申請執行人唐某感激地說。9月2日,伊寧市人民法院執行局高效執結一起涉民生案件,為唐某追回勞動報酬4.5萬余元。
唐某原是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某裝飾有限公司工人。該公司自2021年起拖欠唐某的工資,唐某多次向其索要無果后,于2023年11月13日,將其訴至法院。2023年12月15日,經法院開庭審理,判決伊犁某裝飾有限公司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唐某支付勞務合同款45200元,同時,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孫某、第三人張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然而,判決生效后,伊犁某裝飾有限公司及孫某、張某拒不履行生效判決。
7月12日,唐某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收到立案材料后,伊寧市人民法院執行局高度重視,積極執行涉民生案件“優先立案、優先執行、優先發放案款”的“三優先”規定,加大開展“小標的 大民生”案件的執行力度。

為更好地保障唐某的合法權益,執行員一方面查找被執行人財產線索,另一方面與被執行人孫某、張某積極溝通,講明法理、講清事理,闡明不履行義務的法律后果。9月2日,被執行人在法院執行局辦公室向唐某支付3930元現金,又向其微信轉賬41271元,至此該涉民生案件執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