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

7月23日,烏魯木齊市頭屯河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黃某涉嫌職務侵占罪一案,全程采用錄音錄像“無書記員記錄”庭審模式。通過科技賦能司法審判,讓庭審記錄更全面更準確。
庭前,法院充分征求公訴機關、被告人意見后,采取“無書記員記錄”庭審模式。盡管法庭上不再有書記員敲擊鍵盤的聲音,但通過語音自動識別進行文字轉換,錄入速度由人工輸入的每分鐘80-120個字提升到每分鐘250-350個字,解決了以往庭審中法官需要放慢語速、停頓等待書記員記錄等耗時問題。
“‘無書記員記錄’庭審模式下,能更流暢地進行質證、發問,也更方便當事人參與訴訟過程。”庭審結束后,該案公訴人表示。
此次庭審語音記錄對普通話的識別準確率達95%以上,法官通過系統實時操作,只需簡單修改和刪除筆錄中的少量口語信息,保留了關鍵內容。庭審結束時,即可形成完整庭審筆錄,解決了司法輔助力量不足、書記員工作任務過重等問題。
“該案的審理為刑事案件錄音錄像替代庭審筆錄改革提供了示范和探索,將推動我院刑事案件庭審的便捷化、智能化、無紙化,我院將以此為契機有序推進錄音錄像替代庭審筆錄改革工作。”烏魯木齊市頭屯河區人民法院院長梁劍表示。今后,該院將以智慧法院建設為抓手,積極引入智能語音識別、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前沿技術,推動審判執行、訴訟服務等工作與互聯網技術深度融合,不斷提升網絡司法能力水平,積極回應網絡時代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