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
新疆平安網(wǎng)訊 6月21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與巴州民政局、巴州司法局會簽《關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和協(xié)議離婚登記中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并公布“巴州中級人民法院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卡”,將“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從人民法院延伸至相關部門,以更加精準化、精細化的司法服務和保障,強化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巴州中院是全疆首家聯(lián)動其他部門共同落實“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法院。
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關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中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見》,要求各級人民法院切實履行職責,融合貫通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刑事審判職能,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中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督導父母當好合格家長,避免離婚糾紛對未成年人產(chǎn)生不利影響,全面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
《意見》將以往限于人民法院在離婚案件中涉及撫養(yǎng)權、探望權、監(jiān)護權等問題時對案件當事人雙方的“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延伸至民政婚姻登記窗口、公共法律服務窗口及矛盾糾紛調解室,為離婚登記人員、司法調解人員提供統(tǒng)一、明確、具體的提示規(guī)范,強化雙方當事人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意識。
“聯(lián)合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將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從‘末端司法’走向‘前端治理’,3家單位將充分發(fā)揮職能職責優(yōu)勢,有效整合資源,形成司法保護與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網(wǎng)絡保護和政府保護有機銜接。”巴州中院研究室主任、四級高級法官楊娜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