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
新疆平安網訊 “建議你單位進一步樹牢法治意識,強化依法行政理念,依法履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職責。”近日,烏魯木齊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向某市自然資源局發送的司法建議書上這樣載明。
烏魯木齊環境資源法庭庭長楊明介紹,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年4月30日,烏魯木齊鐵路運輸兩級法院受理涉環境資源類行政案件129件,其中有個別案件的行政機關負責人未出庭應訴,僅提交了情況說明,不利于行政爭議的實質性化解。
該局收到司法建議書后積極整改,指派負責人出庭應訴。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2023年,烏魯木齊鐵路運輸法院在辦理某公司不服某市自然資源局罰款案時,發現行政機關存在對同一違法行為重復處罰、送達程序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問題。為實質性化解爭議,該院向相關行政機關發送司法建議書。
收到司法建議書后,某市自然資源局撤銷原行政處罰,與某公司達成和解。
司法建議不是“揭短找茬”,而是“把脈開方”。
在上述司法建議書中,承辦法官建議相關行政機關建立健全糾錯機制,減少或者避免產生行政爭議,以維護行政法律關系的穩定,增強公眾對行政機關的認同和信賴。
“我國現行法律雖對糾錯機制無明文規定,但行政機關可以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進行有益探索,通過適當途徑履行主動改正、撤銷等自我糾錯職責,將矛盾化解于萌芽階段?!背修k法官介紹了制發該司法建議書的初衷。
為充分發揮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執行職能作用,烏魯木齊鐵路運輸兩級法院找準環境資源審判統籌生態環境保護、經濟社會發展和保障民生的平衡點,積極向相關行政機關制發司法建議書。
截至目前,烏魯木齊鐵路運輸兩級法院已向相關行政機關發送6份司法建議書,涉及水利、自然資源、林業和草原等部門,相關行政機關通過召開專題會議、開展專項行動、建立常態化工作機制等方式,整改相關問題,及時反饋落實情況。
“我們將在堅持司法建議必要性、針對性、規范性和實效性等原則的基礎上,突出問題導向、優化對策質量、注重整改實效,促進涉環境資源類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睏蠲髡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