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
新疆平安網訊 近日,烏魯木齊市天山區人民法院法官深入烏市某小區,成功調解一起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及電力公司之間的矛盾糾紛。
該小區系老舊小區,因電路老化,今年開春后,每逢下雨就停電,導致居民生活不便。小區業主委員會多次與物業公司、電力公司協商,希望盡快更換老舊線路和供電設施。
物業公司認為已盡到日常巡查、維護小區電路的義務,小區電路設計負荷不能滿足當下需求,電力公司作為供用電服務的相對方,應負責更換老舊線路和供電設施。電力公司則認為,小區用電不屬于電力公司直供,小區內的電力設施屬于小區居民全體所有,不在自己的維護范圍內。
因為三方不能達成共識,某小區用電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小區業主委員會決定起訴物業公司和電力公司。
得知情況后,天山區法院啟動前端治理程序,指派該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王振國展開調解。
調解現場,王振國認真聽取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電力公司及社區等多方意見,了解爭議焦點,審查證據材料,分析居民用電服務中各方的責任義務,提出針對性建議。
最終,各方達成一致:由物業公司先行出資對小區電路進行部分維修更換,電力公司提供人力和技術支持,在5日內對小區內的電力設施進行全面排查和維修,清理近線樹枝,保證近期不再出現停電故障;小區所在社區聯合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與電力公司共同推進小區用電直供改造,達到要求后,將小區電力全部交由電力公司管理;物業公司和電力公司每周對接任務完成情況,保證電力直供改造與居民穩定用電同步推進,維護小區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
目前,小區的電力設施維修工作正在推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