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
“阜康市人民法院滋泥泉子人民法庭圍繞矛盾多元解紛機制,以深入基層護平安、貼心式案件回訪、服務群眾惠民生等舉措,與滋泥泉子鎮‘和安’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中心有效銜接、密切配合,充分發揮司法審判專業優勢,著力推動矛盾糾紛止于未發、化于萌芽。”近日,阜康市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楊小冬說,法庭不定期指派法官進鄉村、進企業,開展巡回調解、審判,做到辦理一案、影響一片,起到“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目前,滋泥泉子法庭訴源治理成效明顯,收案量連續3年大幅下降。
糾紛化解在訴前
“我出發前就在給他打電話,一直無人接聽,真讓人著急。”1月20日,滋泥泉子法庭受理了一起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案件,在得知原告朱某從昌吉趕來,且年事已高,阜康市人民法院滋泥泉子人民法庭庭長冷曉良為讓當事人少跑路,在認真審查了原告提交的材料后,認為爭議事實清楚符合調解條件,當即調解。
原來,原告朱某和被告顧某均為南泉中心村梭梭溝片區村民。2019年底,朱某將名下的土地承包給顧某,承包期限為3年,但顧某支付了第一年承包費后,無力支付剩余的承包費,后向朱某出具欠條。顧某一直久拖不付,朱某將其訴至法院。
冷曉良多次與顧某聯系。顧某到法庭后,為促進矛盾糾紛前端化解,冷曉良聯系村委會主任參與調解。通過對朱某和顧某雙方釋法析理,最終雙方達成一致還款意見,并在調解協議上簽字。
“法庭地處鄉鎮,更容易聽民聲、察民情、解民憂,在參與基層社會治理中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冷曉良說,對關系復雜、矛盾糾紛突出、涉及面廣的案件,積極運用“1+4+N”多元解紛機制,與鎮綜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信訪辦綜合研判,充分調動民間力量,發揮多元主體作用,做好訴調對接,推動形成糾紛化解合力。同時,法官分片區主動進村入戶化解矛盾,指導各村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糾紛,成功將多起土地和贍養糾紛化解在訴前。

建立案件回訪機制
“感謝法官在調解中充分考慮到企業的難處,為我們解決了融資方面的問題。”3月27日,阜康市某公司負責人對冷曉良說。
吳某與阜康市某公司因建設工程合同引發糾紛。在審理過程中,經過法官多方努力,主持調解促使當事人達成協議,保障施工方的合法權益,也為阜康市某公司解決了融資方面的問題。案件審結后,法官多次到阜康市某公司回訪,在優化涉企服務中傳遞法治溫度。
滋泥泉子法庭在辦案中貫徹法治環境就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的理念,嚴格落實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依法及時高效穩妥審理各類涉企矛盾糾紛,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唐某欠你的勞務費支付了嗎?” 5月15日,冷曉良帶著法官助理馬旭來到滋泥泉子鎮中溝中心村董某家進行回訪。
“冷庭長,我已收到對方支付的勞務費12870元!太謝謝您了!”見到冷曉良還在掛念此事,董某感激道。
“拿回自己的辛苦錢,我們就放心了!今天我們是來回訪案件的,確保被告是按照約定兌現承諾。”面對董某,冷曉良說。
原來,2023年9月,董某受雇于唐某在滋泥泉子鎮八戶溝中心村建造房屋。完工后,經雙方結算,唐某還應支付董某人工款12870元。幾經催要未果,今年1月底,董某將唐某訴至法庭。冷曉良立即聯系唐某了解情況。唐某表示,目前經濟困難,等朋友還錢后,會及時給董某付錢。
冷曉良在聽取唐某的意見后,了解到唐某是一個誠實守信的人,只是因為一時困難而未能按時支付這筆款。冷曉良與雙方溝通,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訴前調解,唐某延期支付董某人工款。
滋泥泉子法庭通過建立案件跟蹤回訪機制,對不能及時履行的案件登記造冊,定期回訪案件當事人,督促義務人及早按時履行,如遇到當事人履行困難的情況,第一時間進村了解情況,出謀劃策、溝通協調,努力實現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很多時候,我們多走一步,多問一句,矛盾就能迎刃而解。”冷曉良說。
服務群眾惠民生
“不能為了片面追求結案率而忽略群眾的訴求,要把群眾的滿意度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冷曉良每次召開庭務會議時都會強調這句話。
滋泥泉子法庭通過“周聯絡、月下沉、季宣傳”的方式,定期安排法官進社區開展普法宣傳活動。法官通過“重點分析、季度反饋”等方式,為當地政府強化基層治理提供數據依據和法律意見。
2023年以來,滋泥泉子法庭及甘河子巡回法庭收到一審民商事案件107件,與2022年同期相比下降64.2%。今年以來,滋泥泉子法庭受理案件17件。
滋泥泉子法庭主動融入基層社會治理,對接阜康市滋泥泉子鎮“和安”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中心,借助鄉、村干部及“鄉賢”熟悉民情、貼近群眾的優勢,指導其開展法律咨詢、送達文書、調解糾紛等工作,無法調解的,引導群眾及時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