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

新疆平安網訊 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分院宣判一起養老保險金詐騙案件。
自2008年起,努某通過欺詐、偽造證明材料等手段,幫助其母親巴某、妹妹江某、妹夫吐某冒用3名已故牧民之名,辦理虛假戶口并違規登記參加養老保險,領取國有企業退休職工退休金。截至2022年,努某共騙取國家社保養老基金共計96.78萬元,努某被相關部門談話后,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并自愿認罪認罰,向被害單位退賠贓款45萬余元。
3月4日,法院經審理認為,努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安排親屬冒用亡故之人的名義,騙取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結合努某自首、認罪認罰、退賠等情節,依法判處努某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1萬元,責令努某于判決生效后1個月內向被害單位退賠違法所得51.3萬元。
法官說法:
廣大參保人要遵法學法守法用法,誠實守信,自覺抵制欺詐騙保行為,切勿以身試法,觸碰法律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