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
新疆平安網訊 4月21日,記者從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為充分發揮新疆區位優勢和資源優勢,加快推動中國(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進一步促進新疆自貿試驗區工作制度創新,由該局和兵團市場監督管理局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的《中國(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食品經營許可“證照同辦”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已于日前發布。
《方案》明確賦予新疆自貿試驗區更大改革自主權,根據《中國(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的要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大釋放經營主體創新創造活力,推動探索新疆自貿試驗區食品經營許可“證照同辦”。明確食品經營許可“證照同辦”試點范圍,梳理辦事方式、辦事流程,引入食品經營許可告知承諾書配合“證照同辦”模式,全面推行電子證照,強化后續監管工作。通過升級改造現有審批系統,開設“自由貿易試驗區”專區,不斷提升“證照同辦”服務便捷性。
實行“證照同辦”的改革試點范圍包括新申請食品經營許可,除從事中央廚房、集中用餐配送的經營者,大型、特大型餐飲服務經營者,集中用餐單位食堂外,采取告知承諾制。辦理變更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營業執照變更中涉及與許可相關的信息變更,變更項目為經營者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住所、經營場所(地址門牌號改變但實際經營場所未發生改變)。辦理注銷食品經營許可,注銷申請營業執照同時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注銷。
辦理方式為符合試點范圍的申請人,在自治區政務服務系統進入“自由貿易試驗區證照同辦專區”模塊辦理業務。申請人只需提交一套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相關材料。食品經營許可核準通過后,即時生成電子許可證,經營者如需要紙質證書,可自行下載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