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
烏魯木齊市級層面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專項工作機制辦公室通報3起形式主義增加基層負擔典型案例
1.市、區(縣)兩級城市精細化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違規開展督導考核。2023年以來,市、區(縣)兩級城市精細化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未經報備審批,頻繁對責任單位和各區(縣)、街道(鄉鎮)開展城市精細化管理督導考核,指標涉及市容市貌整治、市政設施維護、城市綠化提升、交通出行秩序、人居環境整治等100余項內容,有的簡單將建立工作臺賬、報送簡報信息作為評價標準。同時,每周通報考核分數和排名情況,讓基層不堪重負。目前,已予整改。
2.米東區公安分局辦理涉犬警情案件層層加碼、搞任務攤派。2024年3月,米東區公安分局落實涉犬警情案件及時查處要求時層層加碼,安排任務不切實際,硬性規定各派出所月度辦理數量,未完成任務的在考核中予以扣分處理,增加基層民警負擔。目前,已予整改。
3.天山區、沙依巴克區民政部門發放高齡津貼頻繁要求認證且方法單一。天山區、沙依巴克區民政局核查認證高齡津貼發放沒有綜合運用入戶走訪、電話聯系、微信視頻等方式,一味要求上傳認證資料,方式簡單、頻次過高,引發群眾反感。目前,已予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