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
新疆平安網訊 “在行政執法告知、送達等環節可由1名執法人員協同其他工作人員開展,但涉及現場整改等具體行政行為時,必須由2名以上有執法權的人員實施。”4月16日,在福海縣召開的踐行“烏倫古經驗”法律政策答疑會上,該縣“法治智囊團”成員、縣人民法院綜合審判庭庭長張旻劼為鄉鎮干部答疑。
當天,福海縣委政法委、縣法學會、縣公安局、縣人民法院等部門(單位)及各鄉鎮相關負責人匯聚一堂,結合實際案例,針對合同穩定性、情勢變更原則適用條件和范圍、行政執法程序、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銜接等問題進行交流,“法治智囊團”成員就與會人員提出的具體問題答疑解惑,進一步統一工作標準和流程,推進基層依法行政規范化建設。
去年10月,福海縣委政法委、縣法學會牽頭,由縣法檢公司各單位以及相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同志、首席法律咨詢專家為成員,成立“法治智囊團”。針對群眾、企業、鄉鎮和部門(單位)不同領域的法律問題,通過現場答疑、送法上門、巡回“坐診”、線上“問診”等方式,全面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務,同步開展法律政策宣傳。
截至目前,“法治智囊團”已開展各項法律咨詢服務活動18場次。
福海縣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張錦瑞說:“今后,我們將加強與各部門(單位)的協作,不斷豐富‘法治智囊團’服務內容,根據實際需求,整合調配力量,有序推進‘送法上門’‘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層行’等活動,為推進全面依法治縣,確保福海縣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