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
得益于洛浦縣司法局開展的“行政復議+調解”對接工作,僅短短幾天時間,海某的違建拆遷案就圓滿畫上了句號。
今年2月,洛浦縣居民海某收到一份洛浦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其內容為: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七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第三十七條規定,3月12日之前,海某要將其居住的房屋2層、3層共158.47平方米的違章建筑拆除整改完成。
收到這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后,海某向洛浦縣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海某的房屋位于洛浦縣一所學校附近,其房屋2層和3層擋住了學校部分建筑,確屬違章建筑,并且存在安全隱患。為實質化解爭議,洛浦縣司法局行政復議承辦人主持開展調解工作,赴現場調查并組織召開溝通會2次,和當地學校多次溝通,最終促使雙方達成和解,由學校給予海某一定的補償,并由當地政府妥善解決其安置問題。海某同意對房屋進行拆除,并主動撤回了行政復議申請。
這起案件是和田地區各級行政復議機構,健全行政復議與行政調解對接聯動機制,公正高效化紛爭、復議為民促和諧的一個縮影。
據了解,自今年1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施行以來,和田地區司法局圍繞發揮行政復議主渠道作用,提升行政復議辦案效率,推動完善行政復議制度機制落實落地,打造多渠道申請、多形式宣傳、簡案快辦、繁案精辦工作格局。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五條規定,行政復議機關辦理行政復議案件可以進行調解。新行政復議法將調解作為一項工作原則規定在總則中,不但適用于各種類型的行政爭議,而且貫穿全過程。”洛浦縣司法局行政復議科干部麥爾哈巴·麥麥提明說。
今年以來,和田地區司法局作為和田地區行政公署的行政復議機構,在辦理行政復議案件過程中,廣泛發揮調解作用,定分止爭。
在和田市矛盾糾紛調處中心,一眼便能看到行政復議窗口。工作人員免費提供行政復議法律咨詢,在接受行政復議申請后,還能實現當天收件、當天登記、當天受理審查。
4月9日,和田市民布某因不服和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的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申請行政復議。該窗口受理其申請后,指派專職人員為其提供行政復議服務。
行政復議機構在辦案過程中,向和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送達了行政復議答復通知書,并詢問案件相關情況。隨后,行政復議機構組織布某和涉事單位召開聽證會。
通過多方調解,布某打消疑惑,主動撤回行政復議申請。
“作為化解行政爭議的手段,行政復議是從源頭上化解矛盾糾紛、減少群眾訴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必由之路。”和田地區司法局行政復議應訴與執法監督科科長艾爾肯·依不拉音木表示,在堅持行政復議與行政調解銜接基礎上,該地區將建立健全行政復議與行政調解無縫對接的工作新機制,努力把行政爭議解決在初始、化解在內部,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為進一步暢通行政復議申請渠道,和田地區9個行政復議機構實現“一個窗口”受理行政復議案件,啟動“行政復議互聯網申請”功能,在“抓前端、治未病”上形成“調解+受理”新格局;暢通行政訴訟引流渠道,對符合行政復議受案條件的案件,由法院引導當事人在線申請行政復議或行政調解。
同時,和田地區司法局依托基層司法所,設立行政復議便民服務點,通過播放行政復議宣傳視頻、投放行政復議指南手冊等,引導群眾首選行政復議解決行政爭議。
據了解,今年第一季度,和田地區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20件,受理17件,審結9件,調解5件,25%的行政復議案件在受理前實現有效化解,行政復議案件量同比增長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