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

柳樹下,法官、村委會主任、人民調解員和阿山一家圍坐在木桌前,你一言我一語聊著,不一會兒,一起贍養糾紛在平和的氣氛中化解了。
這是4月7日,記者在和田市人民法院拉斯奎人民法庭“垂柳調解室”外看到的一幕。
為了服務好轄區群眾,拉斯奎人民法庭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推行“調立審”一體化機制,就地化解矛盾糾紛,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
82歲的阿山家住拉斯奎鎮肖爾巴格鄉合尼村,老伴去世后獨自一人生活。這兩年,阿山的身體大不如從前,經常生病,做飯都成了問題,但子女們卻不愿盡贍養之責。
此前,阿山多次找村委會求助,在村干部的調解下,子女們嘴上答應輪流照顧父親,但從未付諸行動。
近日,阿山向拉斯奎人民法庭起訴,要求子女履行贍養義務。了解情況后,拉斯奎人民法庭庭長阿布都熱扎克·卡德爾決定,聯合和田市司法局肖爾巴格司法所、合尼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共同調解。
阿山陳述訴求,其3個子女各抒己見。老大說,自己從家里出來早,父母對他的照顧不多,不該他贍養父親;二女兒說,她成家有了孩子,根本沒有精力照顧父親;老三跟父親住得近,他表示平時父親生病都是自己出錢,現在照顧老人的事就應當哥哥姐姐分擔。
聽弟弟這么說,老大急了,大聲說:“這些年,你成家立業,父母幫了你多少?就應該你照顧父親!”
見狀,阿布都熱扎克立馬起身勸道:“大家都是親兄弟,一家人不說兩家話,有事好商量。”
等兄弟二人情緒平穩后,阿布都熱扎克將法律規定緩緩道來:“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贍養義務不以父母付出多少為前提,女子出嫁也不能免除這項義務。所以,你們說的理由都不成立。”
見3個人都不說話了,肖爾巴格鄉司法所專職人民調解員穆海拜提·阿卜杜拉趁熱打鐵:“家有一老如有一寶,現在你們不好好照顧,等父親去世了,想要對他好都沒有機會了,會留下很多遺憾。”
聽到這兒,老二慚愧地說:“我總說自己太忙,一心撲在孩子身上,是我不對,今后一定多回去照顧父親。”
隨后,兩個兒子也表示愿意履行贍養義務。在阿布都熱扎克的主持下,3個子女達成調解協議:輪流照顧父親生活起居,每月給父親1000元的生活費,醫療費及其他開支3人共同承擔。
“我們受理的婚姻家庭、遺產繼承、債權債務等糾紛案件,幾乎都發生在親友、鄰里之間,如果依法審判結案,很容易傷了和氣,還容易產生新的矛盾。我們堅持能調則調、多調少判原則,依托‘垂柳調解室’,聯合司法所、派出所及人民調解組織開展調解,幫助當事人解開心結,真正做到案結事了。”阿布都熱扎克說。
今年1月至3月,拉斯奎人民法庭開展訴前調解240件,調解成功239件,調解成功率達到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