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交叉執行,是將轄區內執行難度大、情況復雜的 “釘子案”“骨頭案”,通過指定、提級,由上級法院自己執行或交由轄區執行力量更強的法院來執行,并形成有力監督,有效防止權力、關系、人情干涉,確保案件得到實質性化解。為最大限度激活交叉執行效能,發揮“鯰魚效應”,新疆法院緊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交叉執行工作的部署安排,提升執行效能,實際執結率、執行到位率均得到較大提升。截至2024年2月29日,169件交叉執行案件已執行到位3072.76萬元,用到手的真金白銀讓人民群眾得實惠、見效果,推動執行工作創佳績、開新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轉換工作思路,加強案件排查梳理,選取2批次163件案件涉及13個地州,上下聯動、平級聯動、攜手破解執行難。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伊寧市人民法院在執行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某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與伊犁某農牧業公司、張某、鄧某追償權糾紛一案中,因被執行人可變現財產處置難度較大,執行工作進展緩慢,經申請執行人申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分院提級執行,最終盤活了當地休閑娛樂的支柱產業,幫助當地農牧民端牢了飯碗、穩定了就業。
針對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靜縣人民法院的一起合同糾紛案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綜合考慮案件情況,及時裁定將該案指定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在采取交叉執行措施后,高效化解“執行難”問題。
新疆全自治區各級法院緊緊依靠當地黨委領導,依托府院聯動機制,爭取相關部門對執行工作的有力支持,兼顧好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以多元化、多途徑化解矛盾糾紛。
喀什地區英吉沙縣人民法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李某、某有限責任公司與被執行人某縣水管總站合同糾紛8件系列案件中,因雙方當事人就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問題發生爭執,致使案件執行陷入僵局。喀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在了解情況后,決定將該系列案件指定塔什庫爾干縣人民法院執行。塔什庫爾干縣人民法院執行干警積極與有關部門進行溝通,共同組織雙方當事人協商,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申請執行人同意放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表示積極配合法院將執行案款支付給執行人。截至目前,塔什庫爾干縣人民法院已成功劃撥被執行人290余萬元銀行存款,該系列案件得以順利執結。
據介紹,新疆法院將進一步深刻把握推進交叉執行工作的重要意義,堅決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推進交叉執行的工作安排,常態化開展交叉執行工作,以“能動司法”和“提質增效”雙管齊下、一體抓實推進執行工作,朝“切實解決執行難”目標不斷邁進,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新疆實踐貢獻執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