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既明確我們雙方對等的權利義務,又確保了政府財政資金的安全,我們開展招商引資和實施項目時更有底氣了。”3月1日,克拉瑪依市工信局負責人在提交合法性審查時,對克拉瑪依市司法局提出的合理化建議表示稱贊。
這是克拉瑪依市構建重大行政決策整鏈條制度體系,提升法治政府建設的一個縮影。
近年來,克拉瑪依市委、市政府自覺把法治原則和要求貫徹到行政決策全過程,最大程度凝聚社會共識、規范行政行為、促進矛盾化解、保障社會和諧,不斷將法治政府建設向縱深推進。
為推動重大行政決策規范化,2020年,克拉瑪依市在全疆率先出臺《克拉瑪依市重大行政決策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重大行政決策管理暫行規定);2022年,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管理暫行辦法》對“重大行政決策管理暫行規定”及時修訂完善。
克拉瑪依市制定印發了《克拉瑪依市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規定、風險評估辦法、合法性審查規定》(統稱“兩規定一辦法”)等制度,進一步規范工作流程、明確責任主體、完善過程管理,在全市加快構建“職責明確、多方參與、流程規范、審查全面”的重大行政決策整鏈條制度體系。所有決策事項嚴格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以及集體討論決定五大法定程序,并對相關程序材料完整歸檔、“一策一檔”,確保各項決策程序正當、過程公開、決策合法、過程可溯;黨政機關以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制度為依托,凡涉及公眾利益的重大事項,都要深入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建議,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一律不得納入工作實施范圍。
自2020年以來,克拉瑪依市、區兩級政府共制定公布重大行政決策事項65件。為切實加強對決策執行情況的跟蹤指導與督促檢查,克拉瑪依市司法局牽頭負責組織協調、統籌推進重大行政決策制度的貫徹落實工作,將落實情況納入法治建設考核評價體系重要指標項和法治督察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