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問題,已經安排好了,在航空公司上班……”利用父母操心子女找工作的心理,無業大媽馬某某以介紹工作為由實施詐騙。近日,阜康市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詐騙案件。
2020年4月,張某某想給兒子在航空公司找工作,馬某某謊稱自己在某航空公司有關系,告訴其需要用錢打點,張某某信以為真。馬某某以“疏通關系”為由騙取張某某人民幣6.6萬元。之后張某某多次催問,馬某某均回答讓其靜候佳音。這一等就是大半年,張某某等不住了,找馬某某問情況,對方仍讓其等消息,發覺受騙的張某某立即報警。實際上,馬某某并不具有幫人在某航空公司介紹工作的能力和關系,并且將騙取的錢全部用于日常開銷。
法院經審理認為,馬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且在明知自己沒有償還能力的情況下,將騙取的錢全部用于個人消費,其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觀故意,且未退賠退贓,無認罪悔罪態度,應當酌定從重處罰。綜上,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馬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
法官提醒:求職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參加應聘,以公開方式獲取招聘信息,切勿輕易相信“有關系”“有能力”,求職者要保護好自己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