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被執行人要出國,小何,快打電話,通知他先來法院處理案件!”1月24日,克拉瑪依市白堿灘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在得知被執行人李某近期要出國的線索后,立刻安排書記員通知其到法院核實情況。
1月3日,白堿灘區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請強制執行李某一案后,第一時間調查了李某的財產情況,但未發現李某有可供執行財產,李某在申報財產過程中也表示自己剛離職沒有財產。
李某來到法院,聽到不能出國,有些不理解。“按照法律規定,作為被執行人未按照執行通知書指定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費措施。現在將對你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同時,法院正在對你名下的財產進行核查,如果發現有虛假報告的情況,你將會面臨拘留、罰款,情節嚴重甚至可能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所以建議你盡快與申請執行人協商處理!”執行法官解釋道。
“我和申請執行人張某關系緊張,估計對方難以答應。”李某擔心地說。
“有什么問題當面談一下,說不定這次就能解決。”當天,執行法官給申請執行人張某做了思想工作,張某同意到法院與被執行人李某協商處理案件。
雙方見面后,被執行人李某告知執行法官,其已經從原單位離職,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有10萬元,但是目前不具備支取條件,除此之外再無財產可供執行,現在想前往國外打工掙錢,懇請法院解除銀行賬戶和限制消費措施。
在執行法官的調解下,最終雙方達成了“凍結被執行人李某住房公積金,剩余款項李某自行補齊”的執行和解方案。
1月25日,李某將籌集的案款5萬余元支付至法院賬戶,申請執行人張某的所有顧慮消除,同意解除對被執行人李某所有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