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10件人民法院依法保護農用地典型案例,涉及非法占用農用地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公益訴訟案件,旨在引導全社會不斷增強保護農用地的法治意識。
民非谷不食,谷非地不生。糧食安全是穩定民生國運的壓艙石,而耕地是保障糧食生產的物質基礎和“命根子”。因此,要保障好糧食安全,就必須先保護好耕地。我國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均就耕地保護作出規定。前不久通過的糧食安全保障法,也特別強調了對耕地數量與質量的雙重保護。
然而,在現實中,受認識不到位、牟取非法利益等因素影響,侵占、破壞農用地的情形時有發生。此次發布的10件典型案例,就涉及多種破壞農用地的形式,如有的利用黑社會性質組織影響非法占用農用地,有的擅自變更農用地用途,還有的租用農用地后長期閑置疏于管理,導致土地荒蕪甚至被污染破壞……這些行為都讓農用地偏離了最初的定位,也對保障糧食安全造成嚴重影響。這就需要發揮司法的規則引領與價值導向功能,將相關法律規定落到實處,切實保護好土地資源安全、糧食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
對于這些案件,法院沒有簡單地一判了之、一罰了之,而是統籌協調行政處罰、刑事制裁和民事賠償等多種法律責任形式,在依法懲治非法占用農用地犯罪的同時,積極引導被告人修復受損土地。此外,對于農用地管理中暴露出的監管疏漏,人民法院還通過向有關主管部門發出司法建議,督促其加強監管。這些舉措不僅有效發揮了法律的懲戒震懾作用,而且有力推動了農用地的修復和再利用,并盡可能地從源頭上防止此類違法行為再次發生。
糧食安全是“國之大者”,耕地是保障糧食安全的重要載體,保護耕地就是保護糧食安全。司法機關要從這些典型案例中汲取辦案經驗和智慧,強化農用地司法保護,推動相關各方一道筑牢耕地保護屏障,守好耕地紅線,為保障糧食安全貢獻更多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