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平安網訊 12月19日,自治區召開貫徹落實“楓橋經驗”紀念大會精神暨推進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會議,深入學習貫徹紀念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60周年暨習近平總書記指示堅持發展“楓橋經驗”20周年大會精神,學習貫徹自治區黨委常委會會議精神,總結交流工作經驗,安排部署下一階段重點工作任務。
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陳明國出席會議并講話。
會議指出,堅持和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是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治疆方略,護航新疆高質量發展的現實需要,是踐行黨的群眾路線,提升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迫切要求,是推動矛盾糾紛化解深入開展、建設更高水平平安新疆的重要抓手,必須堅持在法治軌道上依靠群眾解決群眾自己的事情,堅持推動發展成果惠及民生、凝聚人心,牢牢扭住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積極探索“楓橋經驗”新疆模式,最大限度減少社會矛盾,營造更加平安、祥和的社會環境。
會議強調,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領會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重要意義,牢牢把握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科學內涵和實踐要求,抓實重點任務,全面提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法治化水平。堅持預防在前,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機制,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堅持調解優先,完善多種化解方式銜接聯動機制,充分發揮調解在矛盾糾紛化解中的基礎性作用;堅持法治為本,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營造良好法治環境,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預防化解矛盾糾紛;堅持基層為要,提升基層治理現代化水平,完善基層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臺,就地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的各類矛盾糾紛。
會議要求,要壓實屬地責任、職能部門責任、政法部門責任,推進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做到“預防在前、調解優先、運用法治、就地解決”,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要立足預防、排查、化解、強基等各個環節,結合工作實際,精準發力、攻克難點,全面提升我區矛盾糾紛化解法治化水平,續寫社會長期穩定新篇章,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新疆法治新疆。
會議以視頻形式開至地(州、市)。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騎馬山街道、喀什地區巴楚縣巴楚鎮、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焉耆回族自治縣五號渠鄉阿倫渠村3家入選全國“楓橋式工作法”單位代表作交流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