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解紛 打造塔城善治新篇章
——專訪塔城地委委員、政法委書記李光澤
近年來,塔城地區政法系統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統籌推進矛盾糾紛化解法治化,健全多元解紛工作機制,創新調解方法,以“三調聯動”筑牢基層治理防范基礎。
近日,新時代“楓橋經驗”在新疆主題采訪團記者,專訪了塔城地委委員、政法委書記李光澤。
“近年來,塔城地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完善社會矛盾糾紛源頭預防、排查預警、多元化解綜合機制,加強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聯動、優勢互補,不斷夯實社會治理基層基礎,從而推動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李光澤說。
據了解,不斷完善調解組織建設是當地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金鑰匙”。近年來,塔城地區以各縣(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為樞紐,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為支撐,村(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為基礎,在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建立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形成多層次、寬領域、規范化的調解組織網絡體系,為基層群眾提供全方位的矛盾糾紛化解服務。
李光澤提到,為建強調解組織,提升人民調解員運用法律專業知識調解糾紛的能力,塔城地區緊抓兩個重點。其一是健全各縣(市)、鄉(鎮)、村(社區)三級矛盾糾紛調解主體網絡,形成“網格—村(社區)—鄉鎮(街道)—各縣(市)”四級矛盾糾紛調處化解機制,實現村(社區)、鄉鎮(街道)人民調解組織、人民調解員全覆蓋。目前,80%以上的矛盾糾紛在村(社區)、鄉鎮(街道)一級可得到有效化解;在重點行業領域,塔城地區建立婚姻家庭、物業管理等41個調解組織,在法院、公安派出所等部門設立24個調解室,結合牧區實際因地制宜建立72個農牧民調解室、14個個人特色調解室,滿足群眾不同調解需要。
其二是使人民調解員扎根基層、貼近群眾,持續吸納符合條件的社會人士及具有一定工作年限、具備人民調解工作能力的人員擔任專職人民調解員,實現“調解一案,普法一片,穩定一方”的治理目標。在培訓體系上,各縣(市)通過集中培訓、律師授課等多種形式,對轄區人民調解員從法律政策、專業知識和調解技能等方面開展分級分類培訓,實現了5055名人民調解員培訓全覆蓋。截至目前,塔城地區共有1個司法所、5名個人被司法部授予“全國模范司法所”和“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榮譽稱號。
民有所呼,我有所應。李光澤表示,今后塔城地區將加快構建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聯動工作體系,逐步形成分工合理、權責明確、優勢互補的矛盾糾紛化解機制。深化“一站式”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中心建設,整合信訪、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專業力量,為群眾提供全覆蓋、全領域、全過程的優質服務,做到防范在早、化解在小。
“塔城地區將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注重系統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相結合,牢牢抓住基層基礎,最大限度把矛盾風險防范化解在基層,努力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鄉基層治理新格局。”李光澤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