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群眾路線 彰顯法治思維
——專訪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徐凱
為推動新時代“楓橋經驗”在巴州大地豐富和發展,近年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健全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增強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工作整體質效。
近日,新時代“楓橋經驗”在新疆主題采訪團記者,專訪了巴州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徐凱。
“在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過程中,巴州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努力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和保障新時代‘楓橋經驗’不斷走深走實,構建了以人民調解為基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優勢互補、有機銜接、協調聯動的大調解工作格局,形成了高效協同的社會治理共同體。”徐凱說。
當地將鞏固和深化網格化服務管理作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基本支撐,探索建立了網格化服務管理“12345”機制,推動矛盾糾紛源頭化解。同時,注重發揚基層首創精神,挖掘總結了近年來運用百姓智慧、化解百姓矛盾的“楓橋式工作法”,以點帶面、推動工作。基層事務多而繁雜,僅僅依靠政府是不夠的,必須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作用,激發全社會活力。社會參與,既要集眾智、匯眾力,更要聽民聲、順民意,村民自治組織就扮演著重要角色。
徐凱說,巴州各縣市創新推出了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為基礎的“村民說事日”“聯戶茶會”“家庭會議”等村民協商議事平臺載體,把村民組織起來,進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
各縣市充分發揮群防群治力量作用,利用社會工作者、新鄉賢、“五老人員”等貼近群眾、熟悉情況的優勢,延伸工作觸角,提升矛盾糾紛排查預警化解效果。還創新推出“紅色物業”“鴻雁大媽”“梨城義警”“藍警快遞”等社區社會組織,培育了“老房調解室”“阿不來提調解室”“么嘛噠調解室”等品牌調解室,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
如何高質量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巴州一直在探索。
近年來,巴州堅持依法治理和以德治理相結合,運用法律和道德力量,實現自律和他律、剛性和柔性、治身和治心、人力和科技相統一,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
第一、全面推行矛盾糾紛“一站式”多元化解調處模式。依托綜治中心(網格中心),健全完善“一站式”矛盾糾紛調解中心,實現受理“一窗口”、服務“一站式”、化解“一攬子”。
第二、持續深化“楓橋式公安派出所”創建活動。182個派出所建成規范化調解室,形成城鎮“駐所調解”“警民聯調”、農牧區威望代表“聘任制”、偏遠區域“移交制”等多方參與、共同化解的格局。
第三、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線”作用。全州司法行政機關持續加強和規范人民調解組織和調解員隊伍建設,截至目前,全州共建成人民調解組織748個,現有人民調解員5100余名,累計成功化解各類矛盾糾紛2.2萬件。
第四、持續深化訴源治理。巴州兩級人民法院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持續優化“一村(社區)一法官”工作機制,探索“法官工作室+”系列舉措,最大限度地滿足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司法需求。截至目前,全州建立法官工作室(法官聯系點)603個,這些法官工作室被群眾稱作“家門口的法院”。
一批批政法力量走到群眾身邊,引導人民群眾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
“我們將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紀念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60周年暨習近平總書記指示堅持發展‘楓橋經驗’20周年大會精神,持續提升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法治化水平,為巴州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奠定堅實基礎。”徐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