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別人的商鋪做生意,“不續簽合同、不支付后續租金、不騰遷房屋”,如此“三不”霸道租戶對法院生效判決視而不見,對房東和執行干警多次催促搬離置若罔聞。近日,吐魯番市高昌區人民法院實施依法強制騰遷措施,化解了這起長達一年之久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2020年3月1日,申請執行人力某和被執行人卡某簽訂了一份商鋪租賃合同,約定力某將高昌區某處面積為186平方米的商鋪出租給卡某使用,租金為每年6萬元整,租期1年。合同到期后,卡某并未主動簽訂續租合同,只向力某微信轉賬6700元,后來又以物頂賬支付租金3000余元,剩余的3萬元房租一直未付。力某多次要求卡某騰遷房屋,卡某置之不理。力某將卡某訴至法院,經一審、二審判決后,卡某對法院生效判決文書不予理睬。
今年5月12日,力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向卡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后,卡某仍未履行騰遷房屋和支付剩余房租法律義務。執行干警多次向卡某闡明執行程序及不履行生效判決文書的后果,卡某面對執行干警態度蠻橫,不主動配合執行工作。于是法院張貼騰遷店鋪公告。
近日,高昌區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強制執行。執行干警來到執行地點,展開現場警戒、財物清點、裝箱、搬運、移交等工作,同時邀請當地人大、政協、檢察院、公證處同志現場監督執行,整個執行過程全程錄像、公開透明、依法有序,財物搬運中輕拿輕放,按照被執行人指定地點進行放置移交,雙方當事人在場目睹整個執行過程,執行全程文明、有序、規范。

今后,高昌區人民法院將繼續堅持依法強制執行與善意文明執行同向而行,以執行兌現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斷增強群眾在執行過程中的獲得感、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