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吉州阜康市人民法院執行服務中心接待了兩位困難群眾,一位是一起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中的受害人陳某某,作為獨居老人,生活極其困難,另一位是被認定為二級殘疾的劉某某,常年與年邁的母親相依為命,除每個月領取的傷殘補助金外,再無其他經濟來源。執行干警隨即前往二人住所地調查,按照國家司法救助政策為陳某某和劉某某分別送去20000元和25000元司法救助金。
作為接待群眾的“綠色通道”,人民法院執行服務中心正以用心、專心、暖心的工作態度幫助更多執行案件當事人更好地實現勝訴權益。

用態度傳遞溫度,
做好送上門來的執行工作
什么是執行服務中心?
執行服務中心是為了滿足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而設立的,對除庭審、訴訟服務以外的部分執行服務事項,做到辦理訴求、來訪接待、答疑解惑,實現快速甄別分辦、問題集中反饋、快速應急處置、來訪即錄即辦。
用速度拓展寬度,
巧用大數據為順利執行添磚加瓦
執行服務中心與智慧執行APP深度融合,當事人只需下載智慧執行APP公眾端,即可查詢案件進度和承辦人、提交財產線索、給法官留言、網絡查控和線下查控反饋、執行信訪投訴等。
執行法官在辦案過程中通過智慧執行APP法官端實時上傳反映案件進度的音視頻和圖片等信息資料,向當事人同步推送執行流程、執行文書、網絡查控、財產處置、懲戒措施等信息,讓當事人及時了解執行流程的同時,也消除了“過度焦慮”。
用力度詮釋尺度,
讓“老賴”無處藏身
2023年3月29日清晨10時許,烏魯木齊市米東區人民法院執行服務中心“執行110”接到電話,某案申請人發現了被執行人的行蹤,稱其已在外隱匿逃避多時。米東區人民法院執行指揮中心立即發出指令,值班法警即刻出動前往現場將被執行人馬某某依法控制并拘傳。經執行法官耐心勸導,被執行人當即向申請人支付了部分欠款,雙方達成執行和解。

米東區人民法院在執行服務中心既有架構中再建立“執行快反機制”,讓當事人隨時與執行法院取得聯系并監督執行、參與執行,讓執行法官以“如我在訴”“如我在執”的角度,持續加大力度與尺度,在全社會呈現出向“切實解決執行難”進軍的生動實踐。
目前,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塔城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哈密市中級人民法院等49家分中基層法院已經建立“一站式”執行服務窗口,全區各級法院正在加緊建設和拓展執行服務中心職能,擴大執行為民“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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