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全區各級法院堅持黨建引領,立足司法職能,不斷豐富人民法庭踐行“楓橋經驗”的實踐載體,鞏固擴展人民法庭建設成果,在維護社會大局穩定、服務向西開放等方面下功夫,探索形成了極具地域和民族特色的人民法庭工作新模式,讓“楓橋經驗”在天山南北扎下了根。
勇挑重擔 把法庭建成服務群眾的前沿陣地
新疆法院始終把人民法庭建設作為實現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的基礎性工作來謀劃推進,從維護社會穩定、厚植黨的執政根基高度認識和處理矛盾糾紛。
助力培育基層群眾法治意識,服務民族地區基層社會治理,2022年,喀什地區莎車縣人民法院先行先試,推動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導和疏導端用力,相繼在全縣除人民法庭所在鄉鎮以外的27個鄉(鎮、管委會、場)、568個村(社區)開展“一村一法官”活動,建立巡回審判點、法官工作站,通過定期走村入戶普法宣傳、指導人民調解、開展巡回審判等方式,解決民間借貸、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等糾紛,培育法治意識,提升村級事務的法治化水平,營造主動學法、辦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濃厚法治環境。
烏魯木齊市烏魯木齊縣永豐渠人民法庭距市區55公里,負責周邊3個鄉鎮的案件,人口數2.24萬人,居住分散,永豐渠人民法庭立足轄區各民族雜居、農牧業并存、城鄉結合的特點,打造“黨旗下、馬背上、指尖上”的楓橋法庭,邀請轄區基層黨組織負責人、黨員干部、地方鄉賢等入駐“特邀調解室”,構建法官、鄉鎮領導、包村干部、村支書協調聯動的網格化訴源治理體系;通過車載、馬背、步行等方式開展巡回審判,將司法服務延伸到農牧區每一個角落,法官年均深入農牧區走訪36次,做到服務基層群眾“一個都不能少”。

同時,該法庭研發多語言智能翻譯平臺,實現漢、哈、維三種語言和文本互譯,雙語裁判文書翻譯應用率達95%,為傳統馬背法庭插上現代信息化翅膀。
近年來,新疆法院不斷夯實基層基礎,174個中心法庭中,167個設立立案窗口,171個實現網上立案、電子送達,145個實現跨域立案、網上繳費,157個建立科技法庭,實現視頻調解,把法庭建成服務群眾的前沿陣地。
聚焦核心區建設 服務國家向西開放
近日,中國(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正式掛牌標志著新疆已經從相對封閉的內陸變成對外開放的前沿,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全力服務保障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建設重大戰略。
作為自貿實驗區之一的喀什市,每年經濟開發區及工業園區的涉企案件較多,新疆法院立足護航“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建設,推動在園區成立喀什經濟開發區人民法庭,就近從快解決涉企矛盾糾紛,服務園區企業創業創新、健康發展。

哈薩克斯坦公民卡某經常往來于中哈兩國,從事邊貿生意,2022年3月,中國公民哈某向其訂購一批玩具,卡某交付貨物后,哈某余1.16萬元遲遲未支付,卡某遂尋求中哈霍爾果斯國際邊境合作中心的“中哈聯合糾紛化解平臺”幫助,法官任利軍與中哈聯合平臺首席法律咨詢專家耐心向雙方當事人釋明合同義務和法律責任,解釋相關法律規定,促成調解,最終哈某付清貨款,僅用一天就化解了這起跨國糾紛。
該平臺是伊犁州霍爾果斯市人民法院踐行能動司法理念,服務經濟開發區建設的重要部署,集成審判、調解、仲裁、公證、律師等多個職能部門于一體,構建便利快捷、智能精準、低成本的“一站式”爭端解決中心。平臺成立以來,訴前化解合作中心糾紛301件,審結民商事案件181件,召開聯席會6次,開展普法宣傳101場次,為服務霍爾果斯經濟開發區建設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中哈聯合糾紛化解平臺”作為“楓橋經驗”在邊境口岸的成功實踐,被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推廣至阿拉山口、巴克圖、紅其拉甫8個口岸,設立法官工作室、巡回辦案點,今年以來辦理國際、區際司法協助案件19件,審理涉外民商事案件140件,調解率68.92%,逐步形成有機銜接、良性互動的“一站式”涉外糾紛多元解決機制。
扎根沃土 服務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新疆法院的人民法庭扎根鞏固脫貧攻堅、服務鄉村振興最前沿,承擔著鄉村司法供給,服務保障農業高質高效、鄉村宜居宜業、農民富裕富足的時代責任。他們找準服務保障脫貧攻堅的切入點、結合點,主動延伸司法職能,開辟“綠色通道”快立快審快執涉扶貧領域案件。
喀什地區疏勒縣4700余名農戶因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受損1108.8萬元,該縣5個人民法庭聯合成立矛盾調處工作組,為1590名農戶追回373.5萬余元,并持續跟進化解。
和田市玉龍喀什人民法庭圍繞玉石交易特點,成立“玉河調解室”,就地化解涉玉器糾紛,結合玉石交易典型案例開展司法宣傳,規范玉石行業行為規范和競爭規則。
哈密市伊吾縣淖毛湖鎮年產13萬噸哈密瓜,榮獲全國農產品地理標志。2023年8月,哈密市伊吾縣淖毛湖人民法庭接到社區聯絡員通知,社區居民阿某與瓜商鄧某因賣瓜產生糾紛,法庭庭長夏海來提當即帶領干警前往瓜地,原來因今年氣溫畸高,加之阿某管理不善導致部分瓜地燒秧、死秧,雙方遂對年初商定的收購價格產生分歧,爭執不下,引發矛盾。夏海來提認真傾聽雙方訴求,通過耐心細致的釋法明理,雙方分別作出讓步,在原先約定的價位上進行微調,最終鄧某將64畝哈密瓜全部收購,雙方的損失降至最低。

淖毛湖人民法庭抓前端、治未病,針對哈密瓜銷售糾紛多發頻發開展示范性訴訟,幫助轄區農戶規范《哈密瓜預售合同》《哈密瓜買賣合同》樣本,預判易發糾紛,護航“淖毛湖哈密瓜”品牌,讓瓜農過上了“甜日子”。
在“楓橋式”人民法庭培育過程中,新疆各基層人民法庭緊盯穩糧、優棉、強果、興畜目標,積極對接司法需求,為轄區支柱產業、優勢產業、特色產業提供“全鏈條”司法服務,不斷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助力推進鄉村振興。
錦上添花 助力旅游業健康發展
近年來,新疆法院堅持能動司法服務文化潤疆工程和旅游興疆戰略,護航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
伊犁州州直法院在那拉提、喀拉峻等景區設置氈房法庭、馬背法庭,讓優質司法服務惠及八方游客。

5月28日,來自四川省的游客張某在喀拉峻景區某農家樂氈房入住期間,因燈光照明不足不慎摔倒,與農家樂協商賠償事宜產生糾紛。
于是,張某向伊犁州特克斯縣人民法院喀拉峻旅游“氈房巡回法庭”負責人瑪那甫·米卡爾丁求助,在瑪那甫耐心地釋法說理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并握手言和,農家樂當場退還張某50%的住宿費,糾紛得到圓滿解決。
阿勒泰地區、吐魯番市法院在將軍山滑雪場、庫木塔格沙漠公園景區設立旅游巡回法庭,推動“法旅融合”,針對景區內滑雪、騎馬、沙漠越野等高風險旅游項目,向經營者發出司法提示并推送典型案例,督促完善安全警示標識和保護設施,履行安全保障義務,對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明確告知,提示旅游者購買旅游意外保險等,助力營造安全、有序、舒心的旅游環境。
目前,全區各級法院在景區共設立102個巡回法庭、56個法官工作室,實現4A級以上旅游景區巡回法庭全覆蓋,審理案件76件,訴前調解363件。與當地黨委政法委、文旅局等單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針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提出15條司法建議,深入景區開展法治宣傳活動60余場次,發放普法資料1.3萬余份,接受法律咨詢5000余人次,持續擦亮“新疆是個好地方”靚麗名片。
在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道路上,新疆法院始終秉持能動司法理念,不斷延伸司法服務觸角,著力把人民法庭打造為彰顯司法公信的最前沿,訴源治理的主力軍,維護社會穩定的壓艙石,為譜寫中國式現代化新疆實踐的基層治理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