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察同志,一只‘鳥’跑我這里來了,趴在玉米堆上不動彈,嘴長得又長又尖,看起來像白鷺??????”10月19日下午,裕民縣公安局食品藥品環境犯罪偵查大隊收到轄區群眾送來的一只“鳥”。
經查閱相關資料,并迅速與野生動物救助工作站確認,該鳥系大白鷺,是國家“三有”保護動物。經檢查,發現大白鷺左側翅膀有外傷,民警立即為它做了消毒和包扎處理,隨后送往裕民縣野生動物救助工作站救治。

這樣的救助,裕民縣公安局今年已開展了13次。群眾對野生動物的熟悉和關切,與裕民縣公安局的持續宣傳分不開。該局以“聚力生態警務 護航綠色興業”為目標,通過構建責任明晰、協同高效、打宣防結合、治理有力的生態保護機制,用“警察藍”守護“生態綠”。
裕民縣位于巴爾魯克山腳下,巴爾魯克山在哈薩克語中有“豐饒、富足、無所不有”之意,近年來,隨著生態環境日益恢復,目前已發現的野生動物有300余種,其中包括金雕、大鴇、狼、赤狐、棕熊、馬鹿、北山羊等。

近年來,裕民縣公安局警民攜手,積極在轄區各居民區、企事業單位、學校等,開展各種野生動植物保護宣傳活動,多形式向群眾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和保護野生動植物的重要意義,倡導全民參與保護野生動植物,主動學法、知法、守法。
同時,民警通過深入轄區野生動植物主要分布區、遷徒通道、棲息地和生長地等區域開展巡查巡護,及時掌握野生動物活動范圍和棲息情況,并對野外非法私設的獵套、獵夾、捕鳥網等獵捕工具進行全面搜尋清理,消除隱患。

除此之外,裕民縣公安局民警認真排查市場、飯店是否有加工、銷售、食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違法行為,并設置臨時執勤點,嚴控非法運輸、販賣野生動物及其制品、非法運輸木材、非法攜帶捕獵器具等行為,全方位保護轄區野生動植物。
近年來,通過大力推行生態警務工作,裕民縣涉及野生動植物相關案件逐年下降,今年截至目前零發案。在群眾的幫助下,2021年裕民縣公安局救助11只野生保護動物;2022年救助19只;2023年已救助13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