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感謝執行法官,跨越2700多公里追回我的車。”11月6日,申請執行人陳某將一面印有 “為民服務效率高 熱情公正暖人心”字樣的錦旗和一封感謝信送到昌吉市人民法院執行局,向法官表示感謝。
2019年,李某在昌吉市從陳某處租了一輛汽車,租期滿后,李某既不向陳某支付租金,也不返還車輛。陳某將李某起訴至昌吉市人民法院。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協議,可到了調解協議約定的期限,李某依舊未履行。2020年4月,陳某向該院申請強制執行,該院執行局依法對李某采取了查控、凍結、查封、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措施。
執行過程中,李某不僅拒不履行法院判決,還將該案涉車輛隱藏,規避執行。法院進行網絡查控及線下查詢,均未查到李某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陳某也未能提供線索,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后經申請執行人陳某同意,法院依法終結了本次執行程序。
今年8月,陳某申請恢復執行后,執行人員從某微信公眾號上發布的執行懸賞公告中發現重要線索,該案涉車輛出現在山西省運城市。執行人員遠赴運城市,通過異地聯動,聯系到案涉車輛現在的使用人張某,查實李某轉移變賣案涉車輛的事實。
法官耐心細致釋法析理,促使張某將案涉車輛交付執行局。同時,執行人員對李某進行了教育訓誡,告知其已經觸犯相關法律規定,李某認識到錯誤,積極與陳某協商,賠償了相應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