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臨近,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向全疆網絡交易經營者發布10條網絡集中促銷行為提示。
11月4日,記者從自治區市場監管局了解到,全疆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協同配合和工作聯動,通過專項監測、行政指導、發布典型案例、宣傳教育等方式,強化監測監管,督促指導網絡交易經營者履行法定責任和義務,及時處理消費者投訴舉報,嚴厲查處網絡交易違法行為。
10條提示分別是全疆網絡交易經營者要嚴格履行主體責任、嚴格規范集中促銷行為、嚴格落實信息公示義務、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要求、嚴格落實反食品浪費規定、嚴格禁止網售禁限售商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加強格式條款規范使用、加強外賣騎手權益保護、加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
平臺經營者要全面履行對平臺內經營者資質、商品和服務信息發布等審查核驗義務。要提高促銷行為的公開化和透明度,禁止采取“先提價后打折”、虛構原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違法方式開展促銷。禁止進行虛假交易、刷單炒信、虛假評價、好評返現、違法搭售、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不得實施侵犯知識產權、不正當競爭等行為,誠信守法經營。
平臺經營者要督促平臺內經營者依法依規“亮照、亮證、亮規則”,引導平臺內經營者規范開展經營,如實發布信息,明晰促銷規則并在顯著位置公示,不得采取以虛假或引人誤解的打折信息、含糊標示或者故意淡化標示的方式誤導消費者。
平臺經營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其平臺內經營者落實安全生產相關要求,持續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到人”,有配送服務的,切實保障配送人員的安全,做好平臺內經營者和配送人員的安全培訓,依法依規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
網絡餐飲平臺經營者發揮引領帶動作用,有效防范網絡餐飲經營活動中的食品浪費現象。并加強自查,不得銷售或者提供危險化學品、野生動植物、過度包裝商品、專供特供商品、含金銀箔粉食品、電子煙等外來物種、文物、彩票以及與各類重大活動相關的“紀念幣”“紀念章”等法律法規禁止交易、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違背公序良俗的商品或者服務。
平臺經營者要設立知識產權侵權投訴綠色通道,嚴格執行知識產權保護規定,及時下架或刪除侵權產品鏈接。網絡交易經營者要優化完善平臺服務合同、入駐協議、規則、聲明等符合要約條件的格式條款,提升合規經營水平。
網絡餐飲平臺要進一步完善配送合作商管理制度,完善騎手溝通申訴機制,開通申訴“綠色通道”,暢通客服熱線,及時解決騎手問詢和申訴。
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應完善售后服務制度和投訴受理反饋機制,建立并暢通便捷的消費者投訴通道,積極協助消費者維護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等合法權益;督促平臺內經營者遵守網絡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網絡購物“三包”等規定。
如發生網購消費糾紛,消費者可及時與平臺及經營者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撥打平臺或經營者所在地12315熱線或通過12315互聯網平臺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