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和公安部聯合印發《關于開展虛假認證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聯合部署開展為期三個月的專項整治行動,集中整治虛假認證違法行為,提升質量認證的有效性和公信力,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在市場經濟體系中,各類認證作為市場準入、獲取信任和質量證明的通行證,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發揮著減少信息不對稱、保護消費者權益、增強企業競爭力等作用。
當前,隨著各類認證需求逐漸增多,認證行業邁入了高速增長的快車道,但相關亂象也如影隨形并滋生蔓延,甚至形成龐大黑灰產業。主要表現為非法認證機構買證賣證、未經批準開展認證活動、偽造冒用認證證書和檢驗檢測報告,以及涉嫌虛假認證、虛假宣傳信息等。這些亂象危害巨大,不僅讓以次充好、以假亂真的產品流入市場,擾亂了市場秩序,危及了公眾利益和生命健康安全,而且損害了行業公信力,甚至還會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效應,必須予以整治。
我國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都對相關領域的虛假認證行為明確了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對虛假認證的各種情形作出了具體罰則。近年來,有關部門不斷加大執法力度,始終堅持從嚴整治,收到較為明顯的效果。不過,認證行業亂象具有隱蔽性強、手段翻新快等特點,在具體實踐中,不僅存在準入信息、認證信息規范欠分明等常見問題,而且出現了網證虛假認證等新現象,這亟待有關部門消存量遏增量。
此次兩部門印發《通知》直指虛假認證的“重災區”,是抓住了關鍵,也打準了七寸,其中明確提到,集中清理網絡交易平臺出現的“當天出證/報告”“直出證書”“不送樣檢測”“確保通過”等涉嫌虛假認證、虛假宣傳信息,規范認證活動網絡營銷;加大行刑銜接、行紀銜接力度,壓實認證機構、網絡交易平臺主體責任。這些具有針對性的舉措,將有助于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進而守護好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虛假認證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多方聯動多管齊下,齊抓共管才能實現標本兼治。一方面,要明確各方主體責任,尤其是認證機構第一責任、網絡平臺的管理責任和政府機構的監管責任,督促認證機構、網絡交易平臺對照法律法規開展自查自糾,不斷規范認證行為。另一方面,要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一體化實行行政、民事和刑事處罰,讓違法犯罪者付出應有的代價。此外,還要強化對主體責任、連帶責任和監管責任的一體推進,對典型案例做到一案多查,同時通過日常監督與專項整治的有機結合,注重從源頭到末端的全鏈條監管,加大行刑銜接力度,從而讓虛假認證無處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