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3日,在烏魯木齊市公安局高新區(新市區)分局刑事偵查大隊反詐中心(以下簡稱:高新區反詐中心),劉女士拿到了被騙的11萬元,盡管仍有8萬元未追回,劉女士還是連連感慨:“沒想到錢還能被烏市警方追回來!”
此前,劉女士在外地因遭遇網絡投資理財詐騙損失19萬元,她報警幾個月后,案件被烏市公安機關偵破。
“秘密藏在國家反詐中心推送的預警指令中。”辦案民警關穎琛介紹。今年6月,劉女士報案后,其所提供的涉詐銀行卡號等信息被提交至國家反詐中心開展分析。經查,劉女士的資金被分2筆轉入不同銀行賬戶內,且該銀行賬戶取現動向均出現在烏市,于是,一條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的線索被推送至高新區反詐中心。
當劉女士還在為遭遇詐騙而懊惱時,距其千里之外的烏市公安民警已展開偵查。
“我們圍繞銀行賬戶的持有者做了大量工作。”關穎琛說。通過分析資金流向,警方發現賬戶持有者王磊(化名)在不同銀行辦理了多張銀行卡,但其無固定工作和收入,銀行卡內也沒有余額,所辦理銀行賬戶的數量已明顯超出自身需求。同時,警方還發現,王磊多在小眾銀行開設賬戶。
“這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的明顯特征。”關穎琛說。
民警調查發現,23歲的王磊常出現在夜店、酒吧等高消費場所。據王磊的“酒友”反映,原本無業的他近期好像發了財,花錢如流水,還購買了不少奢侈品。
“多個銀行賬戶、突然暴富,合并種種疑點,我們判斷王磊具有重大犯罪嫌疑。”關穎琛說。
抓捕隨之展開。7月1日,王磊在烏市家中被民警抓獲。在他的手機內,民警發現他與境外電信網絡犯罪團伙聯絡、資金往來等記錄。
王磊承認了自己在明知其銀行賬戶將被用于境外電信網絡犯罪的前提下,仍辦理大量銀行卡,為境外電信網絡犯罪團伙提供轉賬、取現服務,并以此獲取9000元傭金的作案事實。
“但我們覺得不對。”關穎琛說。按照王磊的花銷水平,他的消費需求遠非9000元傭金所能滿足。因此,王磊可能有所隱瞞。
“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積極賠償損失,取得被害人諒解,可從輕或減輕處罰。”民警言辭真切,王磊終于交代,今年5月,他在網絡中與境外電信網絡犯罪團伙取得聯系,并答應收取傭金,為團伙在境內提供轉賬、“洗錢”等服務。王磊發現對方的銀行賬戶大額轉賬頻繁,“有時候一天就能過賬50多萬元。我想,如果把這些錢據為己有,那就吃喝不愁了。”王磊對民警說。
貪欲一起,便不受控制。今年6月,王磊準備嘗試將劉女士被騙的19萬元“截胡”。他將這些錢分成2筆,1筆8萬元匯入境外電信網絡犯罪團伙賬戶中,剩余11萬元取現,用于購買奢侈品等。
經民警釋法析理,王磊退賠5萬元,家屬為其賠償6萬元。11萬元退賠款由民警交給被害人劉女士。
10月14日,返回家鄉的劉女士向高新區反詐中心送了一封感謝信。“因為有你們在,才有千家萬戶幸福美滿,安居樂業。”劉女士在信中如是說。
目前,王磊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移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