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經對該單位多次催繳、約談,該單位已于2023年9月繳清欠繳的全部土地出讓金32678.6455萬元。”9月底,烏魯木齊市新市區人民檢察院收到某行政機關回復,已收回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欠繳的全部土地出讓金。至此,新市區人民檢察院通過一紙檢察建議成功追繳近3.27億元土地出讓金。
今年4月,新市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在履職中發現,轄區一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存在欠繳國有土地出讓金問題,立即開展調查。經調查發現,2021年8月,烏魯木齊高新區(新市區)自然資源部門與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了價款為35890萬元的A地塊以及價款為86120萬元的B地塊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合同約定了支付方式與期限,但在約定支付期限到期時,該公司仍欠繳32678.6455萬元的土地出讓金。
檢察機關依法向相關行政機關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建議其依法履行職責,督促國有土地使用權受讓人繳納應繳款項。行政機關收到建議后高度重視,立即查找原因并多次催繳和約談該公司,但因多方原因,收繳工作存在一定困難。
新市區人民檢察院通過電話詢問、走訪、釋法說理等多種方式積極幫助和督促被建議單位落實檢察建議。在檢察機關和被建議單位的通力合作下,終于成功督促該公司分兩批次繳清欠繳的全部土地出讓金。
國有財產、國有土地作為國家的重要物質基礎,關系國計民生,關系國家和人民利益。在這起案件中,因追繳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巨大、追繳工作十分困難,新市區人民檢察院積極制定方案,最終促成案件順利推進。“我們將通過個案辦理,加強對國有財產損失重點領域的監督,履職盡責守護‘國財國土’,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新市區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主任許歡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