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網訊 近日,阿克蘇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結首批涉環境資源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標志著環境資源案件審理執行工作已形成完整閉環。
被執行人沙某某、吐某某、艾某某、李某某等人無視生態環境保護規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砍伐樹木,造成國家、集體或者他人所有的林木被毀壞。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阿克蘇分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喀什分院、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檢察院分別提起生態破壞民事公益訴訟,阿克蘇地區中級法院審理判決沙某某、吐某某、艾某某、李某某等12起案件被執行人登報向社會公眾道歉,并對非法砍伐所破壞的植被及草原依法承擔生態修復和法律責任,至自然資源部門和林草部門驗收合格為止。
判決生效后,該批案件依法移送執行。因案件涉及環境保護和社會公共利益,阿克蘇地區中級法院高度重視,執行局辦案人員多次與檢察院、自然資源局、林業和草原局、鄉鎮聯動開展工作,作計劃,拿方案,前往生態區域督促執行。同時,建立環境資源執行“綠色通道”,確保生態環境資源案件快立、快執、快結。此外,辦案人員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避免過度執行,把強制力聚焦到對規避執行、逃避執行、抗拒執行行為的依法打擊和懲處上來,有效維護執行權威和司法公信力。
經多方努力,被執行人深刻認識到自己行為對社會公共利益帶來的損害,積極整改,對破壞的林木進行補植,并在公開場合檢討自己的行為,拿到了自然資源部門和林草部門出具的驗收合格報告。至此,該批案件順利執結,實現了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