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團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部、國務院國資委、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廣電總局、金融監管總局、全國工商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國鐵集團等23家全國創建青年文明號活動組委會成員單位聯合印發《關于命名第21屆全國青年文明號并進行星級認定的決定》,命名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等1932個集體為“第21屆全國青年文明號”。其中,新疆公安系統4個集體被命名認定為首批“二星級全國青年文明號”,3個集體被命名認定為“一星級全國青年文明號”。
此次被命名的集體,經逐級推報、資格審查、集中評審、社會公示等程序評選產生,是各行各業先進青年集體的典型代表。他們具有過硬的政治素質、高尚的職業道德、高超的職業技能、優良的工作作風和突出的崗位業績,在政務服務、商業服務、社會服務、科技創新、工程建設等各行業領域開展了一系列有形有效的主題實踐活動,為推動行業發展、促進青年成長、弘揚文明風尚作出了積極貢獻,集中展現了新時代中國職業青年的昂揚風貌。
新疆公安系統第21屆全國青年文明號
二星級全國青年文明號
克拉瑪依市公安局白堿灘區分局刑警大隊
巴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和庫高等級公路庫爾勒大隊
自治區公安廳特偵隊
烏魯木齊鐵路公安局喀什公安處喀什站派出所
一星級全國青年文明號
烏魯木齊市公安局特警五支隊二大隊
新疆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阿勒泰邊境管理支隊喀納斯邊境派出所
新疆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伊犁邊境管理支隊小麻扎邊境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