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初的一天,皮山縣居民因停車費引發糾紛,皮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調解委員會人民調解員努爾艾力·木塔力甫和皮山縣司法局新城區司法所所長阿依圖爾蓀·麥麥提敏前來“滅火”。
半個月前,在皮山縣經營家具店的阿某到該縣永盛社區給客戶安裝空調。阿某駕車離開時,被小區保安攔住,讓他交3元停車費。
阿某經常在各個小區為客戶服務,據他所知,皮山縣沒有發布要求進入各小區臨時車輛收取停車費的規定。當天,他和保安理論,保安稱是物業公司要求的,阿某交了3元后離開。
事后,阿某認為該物業公司亂收費,到皮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申請行政調解,要求對物業公司進行處理,并要求物業公司向其道歉。
受理糾紛后,皮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新城司法所聯合調解。
現場,新城司法所所長阿依圖爾蓀·麥麥提敏對物業公司經理進行普法宣傳。她說,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此外,根據規定,臨時停車位不在收費范圍內。
人民調解員努爾艾力·木塔力甫對物業公司經理說:“物業公司應退還阿某的停車費,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也要對你們的行為給予相應的處理。”
經調解,物業公司經理給阿某退了3元錢,并給阿某道歉。
案結事了,阿某為皮山縣“三調聯動”調解機制點贊。
近年來,和田地區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在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領域進行有益探索和創新,形成了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模式,涌現出矛盾糾紛多元調處中心、“村民說事點”“柳下法庭”等糾紛化解平臺,切實讓矛盾糾紛“楓過無痕”。
8月30日,在墨玉縣斯孜街道奧依巴格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當事人亞某在調解員阿卜杜熱依木·艾合麥提、墨玉縣人民法院法官龔高峰、墨玉縣司法局工作人員努爾加汗·艾賽提的調解下,化解了和奧依巴格社區居民麥某的欠款糾紛。
亞某和麥某是好朋友。2017年,因資金周轉困難,麥某向亞某借款34600元,雙方簽訂還錢協議,約定還款日期為2019年10月之前。到還款時間后,亞某多次向麥某討要欠款,麥某卻一拖再拖。于是,亞某到奧依巴格社區人民調解委員申請調解。調解員阿卜杜熱依木向麥某了解情況,麥某承認借錢的事,但稱其沒錢。
一聽麥某又要拖延還款時間,亞某非常氣憤。阿卜杜熱依木將雙方請到調解室,并邀請該社區法律顧問墨玉縣人民法院法官龔高峰共同調解。
龔高峰告訴麥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通過調解,亞某同意麥某分期還錢,糾紛順利化解。
如今,在和田地區,像阿卜杜熱依木這樣的人民調解員有12927人,他們遍布和田地區1810個村(社區)調委會,113個鄉鎮(街道)調委會。
“有糾紛先到村(社區)找人民調解員。”成了群眾的一種習慣,更多困難與矛盾在家門口就能得到解決。
為推進多元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機制,實現糾紛“一站式”化解,和田地區以普法為主,政策鋪路,以上門主動收集線索、提前預防化解為思路,在“五種收集渠道”(窗口受理、12345平臺推送、網格收集、入戶收集、領導交辦)的基礎上,公布調解熱線、創建村民小組微信群等方式,收集群眾可能存在的矛盾糾紛線索。
今年以來,和田地區各級調解組織共受理調解案件31617件,其中人民調解21558件,調解成功率99.92%,行政調解2072件,調解成功率77.03%,司法調解7987件,調解成功率9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