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7月底,剛剛升任某銀行大堂經理的徐某梳理賬目時發現了異常:10天前,一位名叫陳亮的男子接連辦理了3張儲蓄卡,此后10日內,他的每張儲蓄卡每日都有十萬元至百萬元不等的大額資金往來。這是“洗錢”犯罪的明顯特征。
疑點迅速反饋至警方。經多方調查,犯罪嫌疑人窩點位置逐漸明晰,按照區域劃分,此違法線索交由烏魯木齊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分局負責偵辦。
8月6日,烏魯木齊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分局刑事偵查大隊組織人員,一舉搗毀該“洗錢”犯罪窩點,抓獲13名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的犯罪嫌疑人。
這些人平均年齡25歲。25歲的許諾是他們的頭目,短短兩個月間,他帶領“小弟”瘋狂為境外電信網絡犯罪團伙“洗錢”6000萬元。
8月30日,面對記者的采訪,許諾回憶起那段虛幻、放肆的時光。以下是他的自述。
“大哥”的賺錢之道
因為要當“大哥”,我接觸了“洗錢”。
2022年6月,中學輟學后,我已連續5年四處打零工、跑工地,這種不穩定且辛苦的工作令我厭倦,最重要的是,工資難以滿足我的日常所需。盡管我才25歲,卻已靠著能言善道、請客吃飯成為一眾輟學打工“小弟”的“大哥”。“大哥”的身份令我沉迷,因此,我需要有更多的錢維持自己的小圈子。我開始尋找發財的機會。
經朋友介紹,我當月在家鄉南方某省認識了陳可。
見面時,穿金戴銀的陳可躺在豪華沙發里,他家中的裝飾盡顯奢華,這讓我十分興奮,“找到大老板了!”我在心里對自己說。
為抓住機會,也為了表達誠意,我彎下腰,跪地為陳可點燃香煙,低聲下氣求他收我做“小弟”,只為能過上錦衣玉食的生活。
陳可爽快答應了。他直言,其與境外電信網絡犯罪團伙合作,主要依靠銀行卡從事“洗錢”的行當,“騙來的、賭來的、勒索來的,這些團伙的錢都不干凈。所以我們要把錢‘洗白’,讓他們能合法的花出去。”陳可說。他從中抽取高昂的手續費,僅2年,他指著豪華裝修的房子對我說:“我全款蓋起來的!”
我心動了。此后,我第一時間上交了自己的4張銀行卡,得到了8000元報酬。
見果真如此賺錢,我立刻要求“小弟”辦理銀行卡,以期售賣換錢。但辦卡過程中,我發現當地對“兩卡”犯罪保持嚴打態勢,銀行卡辦理又有許多限制,稍不注意就有可能被警方察覺。
賺錢重要,自保更重要。
思慮良久,我決定前往外省碰碰運氣。第一站,我將目光放到了新疆。
“‘洗錢’,每天1000元!”
2023年7月初,我帶著7個“小弟”乘坐火車趕赴新疆。
之所以來此,我主要考慮新疆較偏遠,相較于其他省份而言,其銀行、警方監管可能存有漏洞,我想碰碰運氣。
我記得很清楚。到達烏魯木齊的當晚,我們并未停留,下車再上車,趁著夜色,我們又踏上了西行的列車。賺錢最重要!此后3日,我們前往博樂、烏蘇等地的各類小眾銀行開辦了多張銀行卡。
返回烏魯木齊市后,為掩人耳目,我與小弟租住了不同的酒店。同時,我開始聯系陳可,使用銀行卡遠程助其“洗錢”。
我記得很清楚,第一次操作時,我將自己關在酒店房間內,拉好窗簾,確認房門上鎖,然后打開電腦,拿出銀行卡和網銀設備,深呼一口氣,按照電話中陳可的要求收錢轉賬。
知道嗎?輸入支付密碼只需要3秒鐘,但隨之支付的錢款卻動輒數十萬元!
至次日早上,我已操作轉賬數百萬元。龐大的錢款已使我無法量化,我也無法分別數字余額與錢的本身價值。這真是瘋狂!帶著興奮和期待,我沉沉睡去。
僅一天,我便得到了4000元報酬。一夜暴富之感充斥全身,我趕忙招呼“小弟”外出飲酒、聚餐、洗澡、唱歌,一夜之間,4000元就揮霍一空。
體驗過揮霍的“快樂”,便不甘過平凡的生活。此后,我頻繁向家鄉的“小弟”、朋友,哪怕是打游戲認識的網友推介此行當。
“‘洗錢’做不做?每天1000元!”這句話成了我的口頭禪。此前,陳可向我承諾,我提供一張銀行卡的傭金是2000元,為此,我分出一半精力拉攏“人氣”,只為組建團隊,細水長流,錢多,誘惑才大。
很快,我們的小團隊增加到了13人。
覆滅之路
陳亮是最有眼色的“小弟”。他善于察言觀色,自行總結了一套“辦卡秘訣”,例如:開辦銀行卡務必找小眾銀行,大型銀行監管有序,規章齊全,執行有度,小眾銀行盡管同樣建章立制,但管理上多多少少存在漏洞。至于具體該怎么“鉆空子”,陳亮最有經驗,因此,我讓他負責整個團隊的培訓工作。
同時,我堅持“涉及身份信息的事不出面”的原則,將團隊劃分為“卡農”“小弟”等層級,由“小弟”出面培訓、看管卡農、布置任務、協調卡農的日常生活;由卡農出面辦卡。如此以來,我便能消除自己參與其中的痕跡,規避警方的查處。
此外,為了避免卡農所得酬金過多外出惹事,或得到錢財便想退出,我常以銀行卡尚未啟用、資金往來不暢等理由扣發其酬金。這樣,他們便能一直為我所用。
進入8月,一切都按我預想的計劃進行著。這期間,我們通過網絡拉攏了近百人開設銀行賬戶為“洗錢”提供便利。
但越順利,我心中越疑惑。有的卡農4天內跑了3個地區,在各個銀行都辦理了銀行卡,如此異常的行為,新疆警方怎么沒察覺?還有,我每日轉賬額度極大,次數極多,最多的時候,我一日便轉出200萬余元,轉賬次數超千筆;如此異常的情形,新疆的銀行竟無預警?
不對勁!我心中直犯嘀咕,退意也就此萌生。“再賺10萬元,就收手不干了。”我這樣想著。
可沒想到,覆滅之路早已開啟。8月6日凌晨,我正在操作“洗錢”時,房門突然被打開,沖進來一隊民警,我趕忙合上電腦,正想狡辯。
“‘洗’了多少?”民警問。
我一驚,這才明白,原來警方早已知道我們的勾當。
“6000萬元。”我說。
尾聲
“我們現場扣押手機18部,收繳銀行卡15張。”負責此案的烏魯木齊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分局刑事偵查大隊民警殷海旭對記者說,此前,接到異常情況反映后,民警及時布控,細致摸排,待條件成熟后將犯罪嫌疑人一舉抓獲。與許諾所臆想相反,新疆警方對“兩卡”犯罪的預見能力和打擊力度十分強大!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民警提示:廣大群眾尤其是年輕人要提高防范意識和識別能力,注意保護好個人身份信息及賬戶信息,避免被不法分子盜用;切勿出租、出借收款二維碼和賬號等個人支付信息,避免成為洗錢工具。
(文內涉案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