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開展以來,自治區司法廳堅持把“踐行司法為民 解決實際問題”作為檢驗主題教育成效的重要標準,不斷深化“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把惠民生的事辦實、暖民心的事辦細、順民意的事辦好,讓群眾實實在在感受到主題教育帶來的變化。
法治護航民營企業健康發展
8月3日,在尉犁縣工業園區的巴州新潤紡織品有限公司,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和企業員工面對面,答疑解惑。
“我想咨詢一下,員工上下班路上發生意外,算不算工傷?”該公司員工阿某問。
“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不一定算工傷。根據法律規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新疆茂榕律師事務所律師孫杰回答。
“我曾經在一家公司上班,因為不發工資我就離職了,這錢還能不能要上?”員工艾某說。
尉犁縣城鎮基層法律服務所法律服務工作者佐熱古麗·斯迪克說:“可以的,你先提供你們之前有勞務關系的證明,拿著證明可以到尉犁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調解,也可以到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
在問答環節,律師和法律服務工作者分別用通俗易懂的語言,深入淺出地列舉案例進行分析,多角度地對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進行解讀,并現場解答企業職工關于勞動報酬、合同糾紛、工傷保險等方面的法律咨詢,引導企業職工尊法學法守法用法,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最后,孫杰為企業員工解讀了民法典中新增的“亮點”部分,結合企業實際需求,將民法典中涉及企業生產經營的條款作為宣講重點,引導企業依法生產經營與規范管理,提高生產經營風險防控能力。
自主題教育開展以來,全區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護企、惠企、助企作用,貫徹落實《自治區政法機關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50條措施》,組織全區律師行業持續開展民營企業“法治體檢”活動,深化鞏固“萬所聯萬會”機制,為企業“治未病”“防病變”提供“個性化”法律服務,力爭把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轉化為企業發展的“強心劑”,讓企業輕裝上陣、專心發展。
截至7月13日,全區196家律師事務所1192名律師為95家商會、1071家企業開展助企紓困解難活動。其間,開展法治宣傳601場,通過線上線下解答法律咨詢11700人次,提供法律建議3253條,審查合同6251件,審查公司規章制度645件,查找法律風險點1919個,出具法律意見1415份,解決問題1945件,參與調解案件800余件,為企業紓困解難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一體化全域法務區惠民利民
7月25日,在“和合昌吉”法務中心石榴花驛站,農民工王某等人和承包方趙某的勞務糾紛,在人民調解員的調解下順利化解。
4月7日至5月31日,王某等6人在昌吉市某鄉務工。工程已經結束,但勞務費沒結完,王某等6人多次向承包方趙某討要無果。
當天,在人民調解員的協調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趙某在10月30日前將未支付的6萬余元勞務費全部結清。
今年6月,昌吉回族自治州率先在全疆打造法律服務要素集約化、專業化、智慧化的昌吉法務區。以“和合昌吉”法務中心和奇臺縣法務中心為核心,以“法治綜合服務區”“法治訴訟服務區”“法治營商+文化服務區”建設為重點,為該州群眾打造“20分鐘法律服務圈”。
昌吉州一體化全域法務區是我區開展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的創新舉措。近年來,我區各地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著力打造律師、公證、司法鑒定、法律援助、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等業務集中進駐的綜合性、一站式服務窗口。部分縣(市、區)邀請法院、檢察院等部門進駐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形成法律咨詢服務、法治宣傳教育、矛盾糾紛化解、訴前調解等家門口的法律服務。
“我外婆要做遺產繼承公證,可她年紀大了行動不方便,沒想到一個電話公證員就上門服務了。”8月1日,家住烏魯木齊高新區(新市區)北京南路科學一街的賈某說。
今年以來,我區公證行業為老、弱、病、殘等特殊群體開通公證法律服務“綠色通道”,推出“預約辦證”“上門辦證”“延伸服務”等配套便民措施,實行公證服務“周末不打烊”。
截至目前,各公證機構周末接待辦理公證130余件,提供錯時及延時服務200余次;針對老年人、病人、殘疾人等出行困難人群,提供“電話預約、上門服務”104次。
自主題教育開展以來,自治區司法廳聚焦企業和群眾關注的公證辦理“難、繁、慢”問題,印發《學歷、學位、駕駛證和納稅狀況四類公證事項“跨省通辦”服務指南》,明確與申辦公證事項有利害關系的申請人可向全區任一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學歷、學位、駕駛證和納稅狀況四類公證事項,不受住所地、經常居住地、事實發生地等地域限制。
化解矛盾糾紛夯實治理基礎
8月初,在焉耆回族自治縣七個星鎮司法所,一起勞務糾紛,在人民調解員和法官的聯合調解下順利化解。
據了解,在該鎮承包工程的杜某拖欠6名農民工工資共計2萬余元,工程初期杜某承諾工錢按出工天數核算,但完工后杜某卻多次以各種借口拒絕結算工資。調解中,法官和人民調解員分別給當事人做工作,最終在他們的釋法說理下,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杜某當場支付了農民工工資2萬余元。
近年來,焉耆回族自治縣強化源頭治理,持續加強“一庭兩所”(即: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聯動,創立“網格化+人民調解+當事人選擇鄉鎮(村)工作人員調解”工作模式,根據自愿、合法原則和案件實際情況,所有起訴到人民法庭的案件,選擇由案件承辦法官、一村(社區)一法官、派出所、司法所、村委會等基層調解力量參與先行訴前調解,通過調解平臺進行指派。針對鄉鎮、村(社區)歷史遺留的法律問題,鄉鎮召開專題研討會議,逐件分析,提供依法處理方式,從源頭化解糾紛,確保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今年以來,全區司法行政系統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發揮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作用,常態化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及時就地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
我區持續推動人民調解組織網絡不斷完善,人民調解隊伍特別是專職人民調解員隊伍不斷發展,進一步推動構建新時代大調解工作格局,積極統籌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司法鑒定、法治宣傳等法律服務資源參與矛盾糾紛化解。
全區各地充分利用司法所、人民調解組織遍布城鄉、分布廣泛的網絡優勢,制定印發《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切實做好調解有關工作的通知》,扎實推進“品牌調解室”建設,切實為群眾提供調解服務、化解難題。今年以來,全區專職人民調解員從7078人增加至8316人,化解矛盾糾紛14萬余件,成功率達99%以上。
主題教育活動以來,自治區司法廳緊扣司法行政職能,深化全面依法治疆,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強化立法統籌協調,優化法律服務供給,多辦惠民生、解民憂的好事,推動主題教育見行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