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深化戶籍“放管服”改革
按照公安部統一部署
及自治區公安廳“跨省通辦”工作要求
自2023年8月1日起
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全面啟動
異地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工作
來看看具體的辦理方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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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辦理條件
在烏市就業、就學、居住且從未辦理過居民身份證的非新疆戶籍居民,且其戶籍地是全國已開通異地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業務的地區(青海、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尚未開通)。
02
申請材料
年滿16周歲公民請持:
1、本人戶口簿頁;
2、本人下列材料之一:①居住證②臨時居住登記憑證③學生證④學籍證明⑤就讀學校開具的其他證明;
3、簽訂《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告知承諾書》(窗口審核符合條件后本人當場填寫)。
未滿16周歲的需監護人(父親或母親)陪同辦理。
戶口簿能證明監護關系的請持:
1、監護人居民身份證;
2、戶口簿首頁;
3、戶口簿監護人頁;
4、戶口簿本人頁;
5、以下材料之一:監護人①居住證②臨時居住登記憑證或本人①學生證②學籍證明③就讀學校開具的其他證明;
6、簽訂《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告知承諾書》(窗口審核符合條件后監護人當場填寫)。
戶口簿不能證明監護關系的請另持以下材料之一:
出生醫學證明、離婚協議、法院判決書等其他能證明監護關系的材料。
03
辦理流程
受理:申請人在現居住地派出所居民身份證受理點交驗申請材料,確認提交信息的準確性、真實性,簽訂書面承諾書,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未滿16周歲的,需監護人陪同代為交驗申請材料,確認提交信息的準確性、真實性,簽訂書面承諾書,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窗口審核申請材料無誤后予以受理。
審核:經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審核簽發。審核不通過的,由受理點告知申請人并提醒其回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領居民身份證。
制證:審核簽發的由新疆公安廳制證下發。
領?。荷暾埲藨{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居民身份證,現場核驗證件信息,比對指紋信息,比對通過發放證件。委托親屬到受理點代為領取的,代領人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領證回執和書面委托書,核驗通過發放證件。
04
收費標準
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免費。
05
溫馨提示
(一)證件審核簽發前,公安機關可能會對申請人身份信息進一步核實確認,請您積極予以配合。
(二)辦理居民身份證須現場采集人像及指紋信息,未滿16周歲公民申請辦證的,還須留存與監護人同框的圖像信息,所以必須本人到現場。
(三)請著深色上衣,不化濃妝,不染彩發,不戴美瞳和隱形眼鏡,不佩戴耳環、項鏈,請露出眉毛、耳朵,臉上有傷的建議傷愈后再辦理。
在疆外居住的烏市戶籍居民,也可以在現居住地辦理居民身份證首次申領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