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8日,在博樂市阿熱勒托海國營牧場科孜里加爾村,曹瑞恒來到一塊玉米地前,仔細查看了一圈。不一會兒,因這塊地“結緣”的陳某和吐某走了過來,他們要在曹瑞恒的見證下,履行調解協議。
45歲的曹瑞恒是博樂市人民法院小營盤人民法庭庭長。該法庭為中心法庭,管轄博樂市阿熱勒托海國營牧場和青得里鎮的民事案件。自2007年到博樂市人民法院工作以來,曹瑞恒天天“泡”在村里,只要有矛盾糾紛,總能看見他的身影。
中等個頭,身穿黑色法官袍,站在當事人中間,曹瑞恒總是不急不躁,耐心地彌合分歧,直到雙方達成一致,滿意而去。
“曹法官,要不是你,我這地差點就荒了。”
“就是,幸好有曹法官,不然我就真成言而無信的人了。”
吐某附和著陳某說。今年年初,就在這塊地里,承包人陳某和地主人吐某等人因土地承包糾紛發生爭執。

2018年,陳某與吐某等人簽訂了《博樂市農村土地流轉合同》,約定陳某承包吐某等人共計 1600畝土地,每年承包費為250 元/畝,承包期限為5年,自2018年12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1日止。
2023 年初,吐某等人多次要求陳某漲承包費,并表示如果不漲就不讓他種地。
當時正值春耕時節,陳某安排人種地時,遭到了吐某等人的阻擋。為了維護自身權益,陳某打電話向曹瑞恒求助。
曹瑞恒趕到現場了解情況。一見面,陳某就生氣地說:“我要起訴他們解除合同無效!”
“你說無效就無效?今天必須漲價,否則這地你也別想種。”吐某說。
這樣的場面對曹瑞恒來說已經見慣了。每當面對這樣的情況,他都有自己的辦法快速“滅火”。
曹瑞恒先聽雙方各吐“苦水”,待其冷靜后,讓雙方拿出證據。陳某拿出了當時簽訂的承包協議書,吐某等人認為近兩年來本地土地承包價格上漲,應解除當年簽的合同,或讓陳某適當漲價。
“大家先聽我說,你們各有訴求都很正常,也很合理,但我今天既然來了,就要用法律說話。”曹瑞恒這么一說,大家都安靜了下來。
接下來,曹瑞恒對吐某說,雙方的合同是有效的,如不履行就是違約。轉頭又對陳某等人說,如今隨著土地承包價格上漲,導致部分群眾心理不平,可以考慮適當增加承包費。
經過耐心調解,最終雙方各讓一步,陳某同意適當增加承包費,承諾麥收后付清增加的承包費。

這種通過換位思考調解糾紛的案例,曹瑞恒辦過很多起。他說:“作為法官,要審慎地辦理每一起案件,盡量替當事人多想一點、多做一些,引導他們學會用寬容的心態對待他人,避免今后發生類似的糾紛。”
案子結了,但曹瑞恒的工作還沒結束,他結合案例向當地農業主管部門建議,在發包土地及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前對土地現狀進行調查,接受群眾監督。
審判、調解、普法、案件回訪……今年以來,曹瑞恒辦理合同糾紛類、侵權類、婚姻家事類等案件471件,調解撤訴案件391件。
近年來,曹瑞恒先后巡回開庭審理母親狀告子女贍養案、鄰里砌墻糾紛案。他圍繞民法典、防范養老詐騙等主題,將法治小課堂“搬”到村委會,用“苞谷馕”式的語言和群眾聊家長里短。村民們也喜歡上了這個熱情親切的法官,稱其為行走在田間地頭的小鎮法官。
小營盤鎮黨委副書記、政法書記范崢說:“曹瑞恒的法治課既有‘法言法語’,也有‘明白話’,今后我們的‘法律明白人’也要用老百姓聽得懂的語言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