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1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安局機場分局接到報警,有旅客在機場安檢時疑似存在人證不符的情況。民警調查后發(fā)現(xiàn),嫌疑人沈某因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限制高消費,因此無法乘坐飛機,可他急于前往北京洽談項目,便更改身份證號后,購買機票試圖登機。因其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被依法行政處罰。
7月14日,周某帶著兒子準備乘機前往鄭州,被巴州公安局機場分局安檢工作人員當場查獲其兒子張某人證不符,遂報警。民警依法對周某進行調查。原來,周某在購買機票時,發(fā)現(xiàn)2歲以下孩童可以享受嬰兒“低價票”,可自己3歲的兒子已“超齡”,他便冒用其他孩童的身份證件購買機票,最終受到行政處罰。
自夏季治安打擊整治行動開展以來,巴州公安局機場分局結合民航暑運安保工作,依法嚴厲打擊使用偽造變造身份證件、冒用他人身份乘坐民航飛機等涉證案件,有力凈化治安環(huán)境,保障旅客出行安全。
警方提示:冒用他人證件、使用偽造證件以及出租、出借身份證件均屬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從嚴予以打擊,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