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平安網訊 “您好,法官,我是申請執行人劉某,我發現被執行人張某名下的車停在烏魯木齊市新市區某路邊車位,請求法院趕過去扣押。”6月25日下午,烏魯木齊市頭屯河區人民法院“執行110”接到舉報。
接到申請執行人的線索后,頭屯河區人民法院執行局迅速出擊并成功扣押涉案車輛。扣押過程中,執行干警對干擾扣押程序的案件第三人進行釋法明理,并與被執行人張某取得聯系。執行干警告知責任和義務后,被執行人張某表示會積極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義務。
隨后,執行干警認真核對車輛信息、制作扣押清單、清點車內物品后,順利將涉案車輛進行扣押,切實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為加大強制執行力度,提高執行工作快速反應能力,及時處理執行線索和處置突發事件,加速兌現人民群眾勝訴權益,6月25日,頭屯河區人民法院建立“執行110”制度。
“執行110”開通24小時熱線,施行常態化值班制度,由“執行干警+司法警察”全天候值班,及時受理線索、及時采取措施、及時出動。
“申請執行人向法院執行局舉報被執行人具體行蹤或財產線索后,‘執行110’團隊立即調度、組織警力及時行動,確保接警后能夠快速響應,將申請人的實時舉報與執行工作的出擊相結合。”頭屯河區人民法院執行局負責人李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