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為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活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起草了《關于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這個征求意見稿有力度,有溫度!出臺及時,充分彰顯了以人民為中心、守護公平正義的法治理念,必須為之大聲叫好!
日益橫行肆虐的網暴,擾亂網絡秩序,破壞網絡生態,致使網絡空間戾氣橫行,嚴重影響社會公眾安全感,有的甚至造成被害者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后果,已經到了非出重拳懲治不可的程度!
法治,有無疆大愛,也有雷霆之怒。征求意見稿明確自訴轉公訴、公益訴訟等制度,明確要求特定情況下公安機關應協助調查取證,明確在網暴案件中可依法適用人格權侵害禁令制度。在民事責任、行政責任之外,明確了不同網暴行為的罪名和入罪標準,高高祭起刑法大旗。這些正義規定對網暴行為形成了雷霆萬鈞的打壓態勢!
我們有理由相信,政法機關高調出手,法治力量一定能震懾住網暴這樣的邪惡勢力。但治理網暴,不能只靠政法機關,媒體特別是主流媒體也是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
首先,主流媒體要做相關法律規定的積極傳播者、模范遵守者。反網暴法律只有讓廣大網民廣泛知曉,才能得到普遍遵守。主流媒體要充分發揮輿論“壓艙石”和“定海神針”的作用,絕不做網暴的幫兇,要用主流價值觀和法治思維理性分析、甄別新聞事實,引導網民依法理性發表意見。
其次,主流媒體要發揚斗爭精神,勇于鞭撻、批判網暴行為,支持受害人積極維權,支持、監督政法機關依法辦案,為形成打擊網暴的社會合力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再次,主流媒體要特別關注網絡平臺法律責任的落實。重點監督網絡服務提供者基于蹭炒熱度、推廣引流等目的怠于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的行為。
最后,主流媒體要積極宣傳懲治網暴案例,對違法犯罪行為形成強大的輿論震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