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平安網訊 近日,自治區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監察和司法工作委員會提前介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行政執法監督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的起草調研工作,與自治區司法廳組成調研組,赴和田地區、喀什地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等地調研學習。
為加強和規范行政執法監督,進一步提高行政執法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優化營商環境,全面推進依法治疆,經自治區黨委同意,自治區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將《條例(草案)》列入2023年的立法工作計劃。
為高質量完成立法任務,充分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調研組按照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在疆內圍繞市場監管、生態環境、文化市場、交通運輸、應急管理、農業農村、城市管理7大領域,深入5個縣4個鄉鎮,召開立法座談會14場次;在疆外圍繞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立法情況、行政執法協調監督體系改革、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建設等,深入3個縣區6個鄉鎮街道,召開立法座談會10場次,就執法監督實踐中出現的堵點、難點問題進行交流探討,為《條例(草案)》的起草論證和后續審議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
據悉,調研組將認真梳理、仔細研究各地在規范行政執法、加強行政執法監督中的實踐經驗和存在的主要問題,總結有效做法,借鑒國內其他省份先進立法經驗,草擬高質量《條例(草案)》,切實推進行政執法監督制度體系不斷完善。